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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称论师《释量论·为自比量品》讲记引文

讲解2 处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1. 其意是说,三相就是正因的自相,如“所作性”,即是成立“声无常”之正因,以是成立彼之宗法,及是彼宗一分、所立法遍于因之三相故。

  2. 意思是,宗法、同品遍和异品遍三者全部齐全才是真因的法相。所以三相齐全才是真正的因,我们也应以这样的因来进行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