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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六波罗蜜多的违品全部安立为烦恼障,有一点不合理

第114课。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丙三 论义 › 丁一 抉择所知二谛之义 › 戊三 如是通达之功德 › 己一 证悟胜义无自性之功德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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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第114课辨析

整理六度违品中由我执所生者属烦恼障,三轮执著的吝啬等不在此列

量界、限定由我执产生

六波罗蜜多的违品也是一种无明 · 本方 · 立

有法
六波罗蜜多的违品
所立
也是一种无明
因
由于布施波罗蜜多、持戒波罗蜜多等全部是智慧的本体
喻
黑暗与光明相违

例黑暗与光明相违(主论证喻)

原段(2 段)

对于前面所讲的所知障和烦恼障的道理,原原本本了解之后,再与实修正道的阶段相对应,也即按照《宝性论》的观点来宣说:依靠我执产生的布施违品,称为吝啬;持戒波罗蜜多的违品,就是破戒;安忍波罗蜜多的违品为嗔恨;以及智慧的违品邪慧等,全部可以包括在烦恼障当中。 原段 ›

对此进行分析时,需要从两方面来理解,如果将六波罗蜜多的违品全部安立为烦恼障,有一点不合理。为什么呢?所知障实际是一种无明,而六波罗蜜多的违品所立也是一种无明,因由于布施波罗蜜多、持戒波罗蜜多等全部是智慧的本体,正如喻黑暗与光明相违一样,无明与智慧不可能同时存在。麦彭仁波切在此处说得很清楚,由我执产生的布施、持戒甚至智慧波罗蜜多的违品,全部属于烦恼障,只要它们存在,我们的心就不可能趋入于真实波罗蜜多。而由法我执产生的三轮执著的吝啬等,并不包括在此处所说的内容当中。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