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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承许以境的行相转变为识的宗派,所谓的觉受外境也是极其不合理的

第058课。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卯一 破自宗有实二派之观点 › 辰一 破无相有部宗之观点 › 巳三 说明无相观点不合理 › 午二 说明无相感受外境之名言亦不合理故极低劣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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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第058课破斥应成式节选

整理破不许境相转变为识的无相派

所破有部宗、外道对比经部宗

量界、限定名言中、承认外境存在、实有

所用量现量与比量:现量

现量不成应成 · 本方 · 反诘

因
他们承许外境实有存在,而且无有任何行相作为连结

应成:所谓的现量见到“蓝色、黄色”等行相也就何时何地都不能成立

水晶球不变应成 · 本方 · 反诘

应成:蓝、黄等任何颜色或布匹放在水晶球下面,都不会使水晶球产生丝毫改变

现量见柱不成 · 本方 · 反诘

因
如果不承认行相,柱子也就根本没有在眼识中显现的机会

应成:所谓的现量见柱子显然不能成立

有部宗转计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这些行相虽然不存在,但现量显现应该是存在的

现量感受泯灭应成 · 本方 · 反诘

因
行相如果不存在

应成:所谓的现量感受外境也必然泯灭

例水晶球(教学例)、柱子(举例)

原段(11 段,节选)

本方外道以及内道有部宗承许无相,这种观点在名言中也极不合理。 原段 ›

本方不许以境相,转变之识宗, 原段 ›

本方彼觉外境相,此事亦非有。 原段 ›

本方根本不承许以境的行相转变为识的宗派,所谓的觉受外境也是极其不合理的。 原段 ›

本方因他们承许外境实有存在,而且无有任何行相作为连结,那么,应成所谓的现量见到“蓝色、黄色”等行相也就何时何地都不能成立。比如将涂料染在水晶球上面时,水晶球会随之改变它的行相。然而有部宗认为:识就像水晶球一样,它上面无有任何行相。如此一来,应成蓝、黄等任何颜色或布匹放在水晶球下面,都不会使水晶球产生丝毫改变,这是绝对不合理的。 原段 ›

本方同样,如果按照这些宗派的观点,则由于外境是非明觉的无情法、识是明觉者,无有任何行相作为连结,境和识之间也就不存在丝毫联系。如经部宗所承许的那样,圆形瓶子的行相可以在识面前显现,可是有部宗不承许任何行相,这样一来,外境根本无法依靠识来了知。这一宗派,即使在安立名言时也是相当困难的。 原段 ›

本方《释量论》和《量理宝藏论》当中对有部宗进行驳斥的原因也是如此,《俱舍论自释》中关于见对境的问题上也作了驳斥:如果按照有部宗的观点承许,名言当中的见闻觉知全部都已经断灭了,因此不合理。 原段 ›

本方如果详细观察,在承认外境存在这一前提下,承认境识毫不相干的无相观点显然比有相的观点更为逊色,因为它已经抹杀了现量的事实。为什么呢?比如柱子是红色、长方形的,那么,在眼识中应该显现红色、长方形柱子的行相。因如果不承认行相,柱子也就根本没有在眼识中显现的机会,应成所谓的现量见柱子显然不能成立。因此,从承许行相这一角度,经部宗的观点是合理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有部宗认为:所立这些行相虽然不存在,但现量显现应该是存在的。 原段 ›

本方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行相如果不存在,应成所谓的现量感受外境也必然泯灭,这一点依靠理证可以成立。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