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穷生
定义1 条摘句
讲记释自生二过;对方=数论外道
因为,既然果法在因中已经存在,生就没有任何意义,因此有无义生的过失;并且由于对方承许因具有实有的自性,即恒常存在,这样果生完之后还会无穷无尽地产生,故而有无穷生的过失。
辨析2 条摘句
月称《显句论》引佛护
自生则生无义、极过分
佛护论师也说:“诸法不自生,因为彼等生无义故、极过分故,自本性已有之诸法再生无有必要,如果已有还生,那么永远也不会不生(即永远要生)。”
讲记破依作用生
已生还生即无穷生
首先,假如果法已经产生了,比如眼识、稻谷、鲜花或心识等果法已经产生,它们还需不需要作用呢?根本不需要,因为作用是果法成立之因,既然果法已经具足,当然不需要以作用为缘。如果还需要,就会有无穷生——已生之法还要再生等很多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