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立等同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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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1 条摘句
讲记
不共三大因之三
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因,意即能立和所立一样都不成立。
辨析3 条摘句
月称《显句论》释「俱同所立故」颂
辩论就是遮破他宗,在以空性为因说明色无自性来破斥说有自性者时,假设对方回答“受等存在,如是色也存在”,他们所有的这些并不能作为答复,为什么呢?应当了知,受等一切的存在均等同所立色的存在。
麦彭《中论释》释「俱同所立故」颂
正因为一法的自性空,也就是一切法的自性。所以,宣说空性的中观论师们,在建立色蕴无有自性的立宗,并以尖锐措辞反驳宣说色蕴具有自性的对方,而进行辩论时,对方所罗列出的不空观点之能立——无论以提出(对方认为不空的)受蕴等何种要求做出答辩的主张所建立的一切理论,都不能成其为答案,因为这些所谓能立的答复,与其所立等同。
讲记释此因理路
总之,无论对方举出什么能立,首先观察此能立是否成立。实际上,即使遍寻整个三千大千世界,也不可能找到能立,因为万法皆空的缘故。既然能立不成立,它与所立在不成立这一点上已成了一模一样,最后对方只能哑口无言,再无任何办法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