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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证 · 现观庄严论

从一个因法当中产生众多果法的情形,还可以通过一个种子能产生很多果实的循环增上之理等来建立

现观庄严论注疏 · 正等加行品第四。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科判待定位

怎么看标记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现观庄严论注疏正等加行品第四回应问难与答节选

整理辨:修道九因不因福德无量而须无量:种子循环增上反例

本条暂未标注方法关联

所破有人

量界、限定倘若因果是成实之法、在名言世俗当中

修道数量 · 对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说每一种修道都有无量的福德之果

应成:那么作为其因法的修道数量也不应该确定为九种

从一个因法当中产生众多果法的情形 · 本方 · 立

所立
还可以通过一个种子能产生很多果实的循环增上之理等来建立
喻
一个种子能产生很多果实的循环增上之理

例一个种子能产生很多果实的循环增上之理(主论证喻)

原段(11 段,节选)

对方假设有人提出:如果说每一种修道都有无量的福德之果,那么作为其因法的修道数量也不应该确定为九种。倘若作为果法的(无量)功德,是从断除所断的因法当中产生的,则所断也必须是无量的。这样一来,作为所断的九种数量就无法确定。一旦无法确定,那么作为能断对治的证悟智慧也不能定为九种。另外,假如能生起无量无边的(福德)之果,则其因法也应当是无量无边的。既然如此,那么有限的因法或确定的数量,也即九种(对治)的安立就不合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针对上述争论,(诸大论师们回答道:)经中所说的每一种修道都有无数、无量与无边等福德之果,并不是【非】认可【可尔】或者明确,在胜义中,也可以“由一个成实的因法当中,产生无数的成实之果”,从而以数量的多少来划分其种类。在胜义当中,因果二者都无法成立,所以数量的多寡也就根本不存在。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由此可见,倘若因果是成实之法,则不应该以有量因法而产生无量果法,但我们却并不是这样承许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问者假设有人又提出:那么,你们究竟是如何承许的呢? 原段 ›

本方能仁佛陀所承许的,仅仅是在佛经当中所宣说的,在世俗名言当中,每一种修道都可以产生无量无边的福德之果,这些都可以确定为是大悲心的等流之果。 原段 ›

本方其内在含义是说,虽然这样认定并加以宣示,但却并不是真实的究竟密意。 原段 ›

本方正如佛经所云:“如是不可诠说之义,皆为如来大悲等流演说。” 原段 ›

本方另外,从一个因法当中产生众多果法的情形,还可以通过一个种子能产生很多果实的循环增上之理等来建立,因而,在名言世俗当中,以十方三世之无边众生为缘,为了利益彼等,而回向于获得功德无边的佛果之因,并通过无有耽执的善巧方便来加以摄持,又以成为二谛平等一味之法界本体的方式来趋入的修持,便可成立在一刹那间成就无量福德之理。 原段 ›

另见「大致的九种智慧也可以带来无量无边的福德」(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