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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证 · 现观庄严论

无论实有或假有的执著都是需要断除的,因为彼等完全不符合实际

现观庄严论释 · 第42课 u16–17。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宣说所断——遍计之分别 › 略说分别之本体 › 宣说能取补特伽罗之分别 › 彼是遍计之理由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现观庄严论释第42课 u16–17辨析

整理辨:由所取不如执存在及石女子反例说明能取实假执皆所断

本条暂未标注方法关联

量界、限定若、所取对境之本体也为真如法性

心识 · 本方 · 立 · 限定:我执著石女儿子的心识

所立
肯定也是不合理的
因
但结果石女的儿子在本体上是根本不存在的

实有或假有的执著 · 本方 · 立

所立
都是需要断除的
因
因为彼等完全不符合实际

例石女的儿子(主论证喻)

原段(2 段)

如前所述圣者和凡夫的不同能取分别都是遍计的增益,都是见道顶加行的所断。为什么呢?因为,若假有分别和实有分别所执著的法是如其所执著的那般存在的话,那倒是可以说这样的执著也真实,但既然所取对境之本体也为真如法性而并不存在,那么执著这些法的心识到底是对谁的执著?比如说,我对石女的儿子有执著的话,是因为我认为他存在,但结果石女的儿子在本体上是根本不存在的,那我执著石女儿子的心识肯定也是不合理的。因此,无论实有或假有的执著都是需要断除的,因为彼等完全不符合实际,可以说是自性以空性(此处“空”是虚无之义)为法相的;既然不符合万法的真理,这样的执著又怎么可能合理呢?肯定不合理的。 u16

所以,这里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对境不存在之故,有境的心识也不存在;既然不存在,那对它的执著就属于不合理的颠倒增益,而增益必为所断。 u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