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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世间的一切法,皆可见它们不能无碍地存在,而是必须依赖众缘聚合才能有暂时的显现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64(第十四品 破边执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广释胜义谛 › 别破有为法实有 › 破边执 › 略示成立无实有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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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64(第十四品 破边执品)破斥应成式

整理对方说不许实有则诸法都不能见;然诸法依众缘聚合才有暂时显现,从缘生即无自在,故人法二我非实有,非说断灭不现。

原文提及的量现量、比量(仅记原文提及,适用范围见原段与量界)

诸法 · 本方 · 破

所立
所以人我法我皆非实有
因
因此等诸法本来皆无自在

自性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某法有自性

因
应成恒常不生不灭

应成:纵有千万种因缘积聚,也不可使它有丝毫变动

原段(5 段)

对方问曰:若认为我们见诸法是邪见,而不许诸法实有,则应成诸法都不能见,都成为无有,这是不合理的。 原段 ›

本方若有从缘生,彼即无自在, 原段 ›

本方此皆无自在,是故我非有。 原段 ›

本方无论何法若是从众因缘而生成,彼即无有自在,因因此等诸法本来皆无自在,所立所以人我法我皆非实有。 原段 ›

本方中观宗所说的诸法无自性、非实有存在,非是说诸法全然断灭不能现见,而是说诸法皆是缘起,于众缘聚合中并无真实主体或说自性存在。所谓的缘起,即是如梦如幻、如阳焰等,彼等虽无自性,而有缘生诸现象的作用。梦幻等现象虽然可显现,然而并无自性存在;同样,特定因缘聚合时,虽然有种种法的显现,然正显现之时,其现象中并无有能无碍存在的自性。如果某法有自性,因应成恒常不生不灭,应成纵有千万种因缘积聚,也不可使它有丝毫变动,而这种法决定不会有,无论以瑜伽现量或比量皆不可得到。此世间的一切法,皆可见它们不能无碍地存在,而是必须依赖众缘聚合才能有暂时的显现,以此应知情器诸法皆无自性存在,即所谓的补特伽罗我、法我都是非实有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