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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由于不具法相,不能领悟解脱法,过失只能由自己负责,而非说法者有过失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54(第十二品 破见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破所见实有 › 世间大部分人不入此空性法的原因 › 明具足德相的闻者难得 › 观察德相不全的过患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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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54(第十二品 破见品)辨析

整理法门已全而闻者根器不足,如盲者不见光不归咎太阳,故不应以未解脱责佛。

世人 · 本方 · 破

所立
过失只能由自己负责,而非说法者有过失
因
世人由于不具法相,不能领悟解脱法

例盲人(主论证喻)、太阳(主论证喻)

名相苦谛、集谛、灭谛、道谛(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4 段)

说有及有因,净与净方便, 原段 ›

世间自不了,过岂在牟尼。 原段 ›

如来宣说了三有苦谛及三有之因集谛,清净涅槃的灭谛与方便道谛,世人由自身乏少善根不能了达,这些过失难道在于本师释迦牟尼佛吗? 原段 ›

有缘得遇佛法的有情能否趋入空性正道获得解脱,要以他们具足德相与否而定。本师释迦牟尼佛已出世,并宣说了完整的解脱法门:苦谛应了知,集谛应舍弃,依止道谛,最后现前灭谛。颂词中的“有”指三有五蕴世间的苦谛,即三界纯为苦聚,众生当求出离;“有因”是指三有苦海的因——集谛,即贪嗔痴烦恼和业;“净”指清净涅槃灭谛,净除了一切痛苦及苦因的寂灭境;“净方便”即道谛,是净除苦谛与集谛的种种修法。“知苦思断集,慕灭乃修道”,依止苦集灭道四谛,有情即可自薄地凡夫趋入寂灭的圣者之位,这从理论或现实中,皆可证实。但是三界中许许多多的有情,虽然有缘遇到佛法,却不见他们立即依之得到解脱,其中原因是他们不具足德相,根器恶劣,不能了达如来所说的妙法,而非说者如来有过失,没有细细宣说解脱妙法。以譬喻说,在灿烂阳光照耀下,盲人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见不到丝毫光明,这个过失当然不在太阳,太阳已无偏地恩赐了光明,盲人见不到,只是他们自己的过失;同样道理,因世人由于不具法相,不能领悟解脱法,所立过失只能由自己负责,而非说法者有过失。不具德相有如是大过失,因而无论善知识还是弟子,对此均应引起重视。作为善知识,必须观察弟子的德相,量体裁衣,做到适合根器地传法,否则只有徒劳无功;作为求解脱者,也必须内省观察自己具足德相与否,若有缺乏之处,自己应尽一切努力去弥补,否则,极有可能断绝自己的解脱机缘。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