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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法若已经存在,有情在未来的善果恶果皆已决定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51(第十一品 破时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别破未来 › 破毗婆沙师等所许 › 破瑜伽师有愿智故现见未来法实有 › 未来实有则无需防止新起不善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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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51(第十一品 破时品)破斥应成式

整理未来善恶果若先有则修戒无义,若需持戒等因缘作为,便非先有果体。

修行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承认未来法先有实体

应成:那么一切持戒修行应成无用

未来果法 · 本方 · 破 · 限定:许未来的果法需要有所作为

所立
并非先有存在
因
而是需要聚合因缘才能使其生起的无常法
原段(4 段)

未来法若有,修戒等唐捐; 原段 ›

若少有所为,果则非先有。 原段 ›

未来法若实有,修持净戒等善法应成唐捐无义;若需要少分的作为,那么未来果法则不是先有实体。 原段 ›

如果承认未来法先有实体,应成那么一切持戒修行应成无用。未来法若已经存在,有情在未来的善果恶果皆已决定,那么修持净戒积累善根资粮等一切止恶修善的行为,只是徒劳无益之举。若未来已有善果实存,既已决定为善,那又何必多费工夫去修善法呢?若未来已有恶果存在,已决定为恶,你再去持戒修善,也应成空劳无果之举。这种说法其实如同外道定性派所说那样,未来一切都已决定,一切劳作无有义利。如果不敢如是承认,转而许未来的果法需要有所作为,比如说要生善趣净土,需要持戒修法等,那么未来果法所立并非先有存在,因而是需要聚合因缘才能使其生起的无常法。未来果法非唾手可得,需要造作才可享受,这个过程十分明显是未来果从未生到有的生起过程,如是有变动生起之法,若许先有实体存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为智者所承认。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