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51(第十一品 破时品)破斥应成式
整理未来善恶果若先有则修戒无义,若需持戒等因缘作为,便非先有果体。
修行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承认未来法先有实体
那么一切持戒修行应成无用
未来果法 · 本方 · 破 · 限定:许未来的果法需要有所作为
- 所立
- 并非先有存在
- 因
- 而是需要聚合因缘才能使其生起的无常法
原段(4 段)
未来法若有,修戒等唐捐; 原段 ›
若少有所为,果则非先有。 原段 ›
未来法若实有,修持净戒等善法应成唐捐无义;若需要少分的作为,那么未来果法则不是先有实体。 原段 ›
如果承认未来法先有实体,应成那么一切持戒修行应成无用。未来法若已经存在,有情在未来的善果恶果皆已决定,那么修持净戒积累善根资粮等一切止恶修善的行为,只是徒劳无益之举。若未来已有善果实存,既已决定为善,那又何必多费工夫去修善法呢?若未来已有恶果存在,已决定为恶,你再去持戒修善,也应成空劳无果之举。这种说法其实如同外道定性派所说那样,未来一切都已决定,一切劳作无有义利。如果不敢如是承认,转而许未来的果法需要有所作为,比如说要生善趣净土,需要持戒修法等,那么未来果法所立并非先有存在,因而是需要聚合因缘才能使其生起的无常法。未来果法非唾手可得,需要造作才可享受,这个过程十分明显是未来果从未生到有的生起过程,如是有变动生起之法,若许先有实体存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为智者所承认。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