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47(第十品 破我品)破斥观察
整理以我合苦乐有种种不同相,破常我享受忆念苦乐
所破胜论外道
我 · 本方 · 立
- 所立
- 属于无常法,而非恒常无迁变的常法
- 因
- 我既有种种不同形象
- 喻
- 那理应如同变化无常的苦乐等法一样
例苦乐
原段(4 段)
我与乐等合,种种如乐等, 原段 ›
故应如乐等,理不应是常。 原段 ›
我与乐等相合,即应如乐等成种种不同之法,以此我应成为如乐等一样,按理不应是常法。 原段 ›
转述外道所许的无情我,又如何感受忆念宿世的苦乐等事境呢?他们许我为常有无情法,本体上不存在任何苦乐等感受,通过与思德相合后,即可与苦乐等相合,而遍行享受等。依这种承认,即可明显证实我非常法,因我若与苦乐等相合,即应成为有种种不同形象之法。苦乐等法有种种不同形象,如领受凉爽的乐,为酷热所逼恼的苦等等,形形色色各不相同,以此我与苦乐等相合时,也会有种种不同形象。因我既有种种不同形象,喻那理应如同变化无常的苦乐等法一样,所立属于无常法,而非恒常无迁变的常法。若强许我为常法,在这些明显的道理前,又如何辩答呢?如是随理观察,定可彻断胜论外道所许的遍计常我。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