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46(第十品 破我品)破斥问难与答
整理由无触对常我无动作用,破以身体活动证常我
所破胜论外道
常我 · 本方 · 立
- 所立
- 那么身体的作业活动,也就不可能是常我的发动
- 因
- 对方所许的常我既无触对
常我 · 本方 · 立 · 限定:若我是常法,常法则无有任何动摇触对
- 所立
- 不可能对他法发生动摇作用,不能作为发动身体作业的因
例人力车、虚空
原段(5 段)
对方问曰:就像人力车,必须要人去拉才能动摇一样,四大所成的身体必须要有常我的发动,才能有作业活动,所以由身体有作业活动足可证明常我存在。 原段 ›
本方若法无触对,则无有动摇, 原段 ›
本方是故身作业,非命者能造。 原段 ›
本方如果某法无有触对,则无有动摇其余有色体法的作用,所以身体的作业活动,不是命者——常我所能造作发动的。 原段 ›
本方以身体有作业活动,而许有发动者——常我存在,也是不合理的观点。首先,从对方所举的比喻观察,人与车都是有质碍的色法,二者可以通过接触发生能动关系,但是,如果某种法无有变碍的质体,则无法与他法发生接触,如同虚空一样,即不可能令他法动摇,而胜论外道所谓的常我虽然是一种色法,但不能与外界发生触对关系,常我与身体现象跟人拉车不一样,故比喻无法成立;然后从意义上看,因对方所许的常我既无触对,所立那么身体的作业活动,也就不可能是常我的发动,否则,也应承认虚空能发动他法的运动,故意义也不成立。俄巴活佛释云:若我是常法,常法则无有任何动摇触对,所立不可能对他法发生动摇作用,不能作为发动身体作业的因;而且常我与身体,不能与人和车相提并论,因为人和车都是无常法,以此二者之间发生作用变动是可以的,但身体与常我之间,身体是无常法,我是常有法,以常有法发动无常法使之动摇,这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情。以此,即可彻底勘破胜论派许常我存在的谬论。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