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43(第九品 破常品)破斥问难与答
整理观察极微成粗尘前有无方向,有则有分,无则不合造物
极微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假若将一粒极微放在手掌上,它有无朝向手掌或向上的一面呢?若无有
极微无法与任何法接触,如是也无法组成粗尘
极微 · 本方 · 反诘 · 限定:极微若无任何东西等方向,而又实存常有
则它应成遍十方无有边际,不可能组成有形质有支分的粗尘法
极微 · 本方 · 立 · 限定:若有东西等方向,则它必然有方分
- 所立
- 有方分即不能成为极微
例手掌
原段(5 段)
对方问曰:极微在成就粗尘时,虽然有方分,但是在未成就有分粗尘时,极微是无方分的。 原段 ›
本方微若有东方,必有东方分, 原段 ›
本方极微若有分,如何是极微。 原段 ›
本方极微若有东方的方所,则必然有东方的一分,极微如果有分,又怎么是无有任何方分的极微呢? 原段 ›
本方又有认为:极微在未组成粗尘前是无方分的,在组成粗尘时,即发生变化,形成了有支分的物体。这种观点很显然不合道理,若极微无有方分,那么它在组成粗尘前,有没有靠东方或西方等方向呢?或者具体一点,假若将一粒极微放在手掌上,它有无朝向手掌或向上的一面呢?若无有,则应成极微无法与任何法接触,如是也无法组成粗尘。如果承认它有方向,比如说它有东方,那么它必定有东方的一分,既然有方分,又怎能说极微在未成就粗尘前,无有任何方分呢?极微若无任何东西等方向,而又实存常有,应成则它应成遍十方无有边际,不可能组成有形质有支分的粗尘法;若有东西等方向,则它必然有方分,所立有方分即不能成为极微。这种推理其实很简单,然法义不在学习,而是必须要修学者将其融入内心,若能依之反复观修,对诸法一一思维分析,定会明白外界有形色的诸法唯是内心的错觉幻相,在真相中并非由任何所谓的原子中子等微尘所成也。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