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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东西等方向,则它必然有方分,有方分即不能成为极微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43(第九品 破常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破极微是常 › 破极微常 › 破未成有支分之前的极微无方分 › 正破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43(第九品 破常品)破斥问难与答

整理观察极微成粗尘前有无方向,有则有分,无则不合造物

极微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假若将一粒极微放在手掌上,它有无朝向手掌或向上的一面呢?若无有

应成:极微无法与任何法接触,如是也无法组成粗尘

极微 · 本方 · 反诘 · 限定:极微若无任何东西等方向,而又实存常有

应成:则它应成遍十方无有边际,不可能组成有形质有支分的粗尘法

极微 · 本方 · 立 · 限定:若有东西等方向,则它必然有方分

所立
有方分即不能成为极微

例手掌(教学例)

原段(5 段)

对方问曰:极微在成就粗尘时,虽然有方分,但是在未成就有分粗尘时,极微是无方分的。 原段 ›

本方微若有东方,必有东方分, 原段 ›

本方极微若有分,如何是极微。 原段 ›

本方极微若有东方的方所,则必然有东方的一分,极微如果有分,又怎么是无有任何方分的极微呢? 原段 ›

本方又有认为:极微在未组成粗尘前是无方分的,在组成粗尘时,即发生变化,形成了有支分的物体。这种观点很显然不合道理,若极微无有方分,那么它在组成粗尘前,有没有靠东方或西方等方向呢?或者具体一点,假若将一粒极微放在手掌上,它有无朝向手掌或向上的一面呢?若无有,则应成极微无法与任何法接触,如是也无法组成粗尘。如果承认它有方向,比如说它有东方,那么它必定有东方的一分,既然有方分,又怎能说极微在未成就粗尘前,无有任何方分呢?极微若无任何东西等方向,而又实存常有,应成则它应成遍十方无有边际,不可能组成有形质有支分的粗尘法;若有东西等方向,则它必然有方分,所立有方分即不能成为极微。这种推理其实很简单,然法义不在学习,而是必须要修学者将其融入内心,若能依之反复观修,对诸法一一思维分析,定会明白外界有形色的诸法唯是内心的错觉幻相,在真相中并非由任何所谓的原子中子等微尘所成也。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