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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的实相,即一切法的实相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38(第八品 净治弟子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明为成就道器而净治弟子身心的方便 › 广说断烦恼之方法 › 教诲希求解脱 › 诸法究竟本体无别故易证一切法实相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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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38(第八品 净治弟子品)立论问难与答

整理以法性平等无别,说明大乘利根见一法离戏空即可通达一切法实相

量界、限定大乘利根行人、离四边的大空性

诸法 · 本方 · 立 · 限定:若现见一法之实相者

所立
则可无难通达所有法的离戏实相
因
诸法数量虽无边际,然法性是唯一的

实相 · 本方 · 立

所立
彼等本体毫无差异
因
于胜义中诸法皆是平等离戏大空,远离一切缘执戏论

例海水(主论证喻)、虚空(主论证喻)

原段(6 段)

对方问曰:若要通达一切法自性空方得解脱,那一切法无有边际故,如是则谁人能解脱呢? 原段 ›

本方说一法见者,即一切见者, 原段 ›

本方以一法空性,即一切空性。 原段 ›

本方若说于一法中见实相空性者,即见一切法之实相者,因为一法的空性,即一切法的空性。 原段 ›

本方要通达一切法的实相才能断尽烦恼迷惑,得到究竟解脱,这并非意味着一切法无有边际故无人能得到解脱。对修习大乘般若法门者而言,若能于一法中见到远离四边戏论的空性实相,他即见到了一切法的法性,佛在《月灯三昧经》中说过:“以一知一切,以一切知一。”《圣虚空藏三昧经》中也云:“谁不执一法实有,便知诸法如幻焰。”修习离戏大空性的大乘利根修行人,若见一法空,便能由此而见一切法皆如幻影阳焰,均无自性。以般若智观,见一法实相,即是“行深般若波罗蜜多”,由此空性慧,即可照见诸法实相,度一切苦厄。一法的实相,即一切法的实相,因于胜义中诸法皆是平等离戏大空,远离一切缘执戏论,所立彼等本体毫无差异。因而因诸法数量虽无边际,然法性是唯一的,若现见一法之实相者,所立则可无难通达所有法的离戏实相,如同海水虽多,然仅尝一滴便可知所有海水的味道。 原段 ›

本方譬如说,诸圆形、方形器皿外形虽有别,然而器内的虚空无任何实质区别;同样,诸法外相虽千差万别,然而其离一切戏论之大空本体无有丝毫差异。因此诸大乘利根修行人,可由一法见空而通达一切法的实相。于此有疑:若一法见空即见一切空,那么阿罗汉等二乘修行人亦已通达一部分法的空性,为何不许他们已见一切法的空性呢?应知此处所言的一法见者即一切见者,是特对大乘利根行人而言,而且所见之空是指以般若慧现见离四边的大空性,而非暂时的单空。对此俄巴活佛在注疏中有过较详分析,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中观庄严论释》中也有详细阐述,诸学人可参阅。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