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35(第七品 明人远离贪著欲财方便品)破斥问难与答
整理财须恒防他缘、不自主,破将财富执为我所福果
我所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是我所
则自己应有自主权,他人无法损害这种权力
财富 · 本方 · 立
- 所立
- 反而会为自己带来更多的痛苦
- 因
- 得到者必须要时常保护,以防盗贼及水火等违缘侵害,财富越多,即需要付出越多的力量去保护
例弟子侍奉上师
原段(6 段)
对方问曰:世间的财富能为自己带来受用安乐,所以应该为了财富等而积聚善业。 原段 ›
本方福果为财富,常须防护他, 原段 ›
本方若常防他者,如何为我所。 原段 ›
本方世人的福德善行果是财富,而财富需要恒常防护他缘侵害,如果要常常防护他缘,怎么能称为我所拥有之福果呢? 原段 ›
本方世人通常以施舍等有漏善行,去希求福德果报,这种福果一般是指财富受用,但这些所谓的福果——财富,因得到者必须要时常保护,以防盗贼及水火等违缘侵害,财富越多,即需要付出越多的力量去保护。如是需要防护可为他缘消散的财富,怎能称之为是我所有的福果呢?若是我所,应成则自己应有自主权,他人无法损害这种权力,而事实恰好与此相反。所以应了知,世人以贪心无论如何追求,实际上皆无法使自己获得真正的福果,不但如此,所立反而会为自己带来更多的痛苦。龙树菩萨说过:“积财守财增财皆为苦,应知财为无边祸根源。”世人以辛勤劳作积业而求得受用财富,实际上整个过程皆是痛苦,无有丝毫安乐可得,因此为财富受用而积业者,实是不值得贪执的非法行为。 原段 ›
本方譬如说,如果自己依止一位上师,那么自己不得不时刻跟随上师,依教奉行;同样道理,希求财产者,也不得不像弟子侍奉上师一样,日夜随着财产,成为财产的奴仆。古人常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若贪执财富,必然会死在求财、守财的劳作中,因而有智者,实不应为了祸患之源的财富受用而积业。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