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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我所,则自己应有自主权,他人无法损害这种权力,而事实恰好与此相反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35(第七品 明人远离贪著欲财方便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正明如何远离之理 › 破对福业生爱 › 别破为增上生而积业 › 破为求受用而积业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35(第七品 明人远离贪著欲财方便品)破斥问难与答

整理财须恒防他缘、不自主,破将财富执为我所福果

我所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是我所

应成:则自己应有自主权,他人无法损害这种权力

财富 · 本方 · 立

所立
反而会为自己带来更多的痛苦
因
得到者必须要时常保护,以防盗贼及水火等违缘侵害,财富越多,即需要付出越多的力量去保护

例弟子侍奉上师(主论证喻)

原段(6 段)

对方问曰:世间的财富能为自己带来受用安乐,所以应该为了财富等而积聚善业。 原段 ›

本方福果为财富,常须防护他, 原段 ›

本方若常防他者,如何为我所。 原段 ›

本方世人的福德善行果是财富,而财富需要恒常防护他缘侵害,如果要常常防护他缘,怎么能称为我所拥有之福果呢? 原段 ›

本方世人通常以施舍等有漏善行,去希求福德果报,这种福果一般是指财富受用,但这些所谓的福果——财富,因得到者必须要时常保护,以防盗贼及水火等违缘侵害,财富越多,即需要付出越多的力量去保护。如是需要防护可为他缘消散的财富,怎能称之为是我所有的福果呢?若是我所,应成则自己应有自主权,他人无法损害这种权力,而事实恰好与此相反。所以应了知,世人以贪心无论如何追求,实际上皆无法使自己获得真正的福果,不但如此,所立反而会为自己带来更多的痛苦。龙树菩萨说过:“积财守财增财皆为苦,应知财为无边祸根源。”世人以辛勤劳作积业而求得受用财富,实际上整个过程皆是痛苦,无有丝毫安乐可得,因此为财富受用而积业者,实是不值得贪执的非法行为。 原段 ›

本方譬如说,如果自己依止一位上师,那么自己不得不时刻跟随上师,依教奉行;同样道理,希求财产者,也不得不像弟子侍奉上师一样,日夜随着财产,成为财产的奴仆。古人常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若贪执财富,必然会死在求财、守财的劳作中,因而有智者,实不应为了祸患之源的财富受用而积业。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