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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以其违品远离诸业,则自然消除痛苦,得到安乐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33(第七品 明人远离贪著欲财方便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明发起行菩提心已而学菩萨行之轨则 › 明远离耽著烦恼所缘境的方便 › 明远离引发轮回之因——有漏业 › 总示远离能引后有的业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33(第七品 明人远离贪著欲财方便品)立论问难与答

整理如改换威仪除苦,从断苦因业惑着手可灭轮回苦

对比俄巴活佛引证仁达瓦大师、甲操杰大师、堪布阿琼

原文提及的量现量(仅记原文提及,适用范围见原段与量界)

轮回痛苦 · 本方 · 立

所立
若能以其违品远离诸业,则自然消除痛苦,得到安乐
因
自己在轮回中所遭受的生死众苦,皆是因自己随顺业力习气而造成的

例行走(主论证喻)、跨越旷野的行人(教学例)

原段(6 段)

问者问曰:轮回中诚然有痛苦,而这些轮回痛苦是不能由自己主宰的,如此怎样才能消除痛苦呢? 原段 ›

本方现见行等苦,违时则消失, 原段 ›

本方以是具慧者,发心尽诸业。 原段 ›

本方现见行等威仪所引生的苦,改为其相违的威仪时则会消失,以此具有智慧者,应发心断尽能引后有众苦的诸业。 原段 ›

转述众生在轮回中长期串习恶业习气,因随顺这些已习惯的三门不善作业,才在轮回生死痛苦中愈陷愈深,因此表面上看,痛苦遭遇不能由自己做主远离,但实际上完全可以由断尽这些有漏业而遮止一切轮回痛苦。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现量了知,自己长时行走或做某种动作,由此就会引生苦受,这时如果改为另一种与它相违的威仪,比如安住下来不动等,苦受即会立即消除。这种现象正常人都曾有过经历,而且也知道自己的种种苦受,都可以针对其因采取违品而消除。同样,具有智慧者也能了知,因自己在轮回中所遭受的生死众苦,皆是因自己随顺业力习气而造成的,所立若能以其违品远离诸业,则自然消除痛苦,得到安乐。欲求断苦者,只需依善知识的教言,直接从苦因着手,断尽诸业则无需考虑后有痛苦。以上是依仁达瓦大师的观点而释,在大疏中,除了上述解释外,还有一种解释方式:若以行住等威仪的违品,则能断除行住等威仪所引生的痛苦,因为断一切业的相续,就可灭尽一切苦。因此具智者,应以有漏诸业的违品——无漏涅槃妙法,断除轮回诸苦。甲操杰大师及堪布阿琼也是如此注释该偈颂的意义。俄巴活佛从另一角度释曰:我们修行过程中各种痛苦都是往昔的业力所生,因而欲要消除后有痛苦,具智者应发心趋入大乘菩提道,断尽诸恶业。 原段 ›

本方譬如说,跨越旷野的行人,会不时遇到长远行路的疲倦及缺乏口粮的苦恼;同样,诸异生在漫长的生死大道上,必然会遇到生死流转的倦怠及缺乏福德所带来的苦恼。因而欲求脱苦者,当勤修善业积累大福德资粮,一鼓作气超越生死业旅到达彼岸,如是方可永断诸苦。月称菩萨言:“如人身安乐,从而心亦乐;如是尽惑业,则生尽业乐。”若身断诸劳累作业,则心得安乐,同样若断尽内心烦恼,则能获得灭尽业惑的快乐。诸大乘修行人应依言从自心烦恼恶业着手,若断尽内心恶习,则可获得究竟安乐。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