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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损害他人对自己无有少分功德利益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30(第六品 明断烦恼方便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断现行烦恼之理 › 分别阐述断贪嗔之理 › 广明断嗔之理 › 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30(第六品 明断烦恼方便品)破斥问难与答

整理以报复不能补损且造罪增苦,破罚无故毁骂者合理

报复 · 本方 · 立 · 限定:若以嗔恼报复詈骂损恼者

所立
对你自己所受的损害毫无弥补作用

报复损害他人 · 本方 · 立

所立
为今生后世都会带来痛苦
因
即严重违背了戒律,造下佛制罪与自性罪

例狗和狮子(主论证喻)、试验刀剑(主论证喻)

原段(6 段)

对方问曰:如果别人无缘无故毁骂自己,以嗔恼惩罚他,难道不是合法合理的吗? 原段 ›

本方损害于他人,于自无少德, 原段 ›

本方汝重无德嗔,唯属于妄执。 原段 ›

本方报复损害他人对自己无有少分功德利益,而你重视这种有过无德的嗔恼,只是属于非理的颠倒妄执。 原段 ›

本方受到他人毁骂侮辱时,无论如何也不能以嗔恼回报,如果生起嗔恚报复损害他人,这样做不会有丝毫功德。从暂时观察,若以嗔恼报复詈骂损恼者,所立对你自己所受的损害毫无弥补作用,纵然能将制造损恼者害死,对你的苦害也不会有点滴补救,那又何必再去制造争斗给自他带来痛苦呢?再从究竟看,佛经中说过,“损害他众非沙门”,如果报复损害他人,因即严重违背了戒律,造下佛制罪与自性罪,所立为今生后世都会带来痛苦。因此,这种损害行为,无论如何观察,皆是有过无德的非法行为。而世人在平时总觉得对侵害者应该报复打击,如俗话言:“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而且认为这合法合理,其实是非理妄执,一个人若执持着这种观念不放,对毫无功德的嗔恼报复非常注重,那只是愚痴妄执恶习深厚的表现。《宝积经》中以狗和狮子的譬喻说过:“比如人以石击狗,狗不追寻击石人,却反追咬于石头,狮子于彼则相反,直接追寻击石人。”智者如同狮子一般,会认清伤害的来源是内心烦恼而向其攻击,而愚者如狗一样,目光短浅,妄执外界诸境为损害来源。执无故骂人者应受惩罚,实际上也是这种如同狗一样的愚者,其如是执著,只会为自己带来更大苦害。 原段 ›

本方譬如说,试验刀剑的锋利程度时,如果以自己为试验品去划割,那么不管是锋利还是不锋利,自己一定会有痛苦;同样,不管你有理或无理,嗔恼损害别人,其结果对你自己必定会有今生后世的痛苦。月称菩萨言:“有者虽妄执,害他自有德,大乘种姓者,不能害他众。”诸修行人当依教奉行,于平时尽力修习忍辱波罗蜜多。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