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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是一切众生所共有,而且又能现见死亡在不断发生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03(第一品 明破常执方便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修念生际必死 › 修习粗无常 › 由死时不决定故而不畏死极不应理 › 现见死是一切共有故需畏死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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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03(第一品 明破常执方便品)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答「不能当下知死故不怕」:必死可由同类与现见死亡推知,不决定日期不能遮止死苦。

原文提及的量现量(仅记原文提及,适用范围见原段与量界)

死亡 · 本方 · 立

所立
用不能决定了知当死作理由,而不害怕死亡者,无非是一种掩耳盗铃或自我麻醉的愚昧行为
因
死是一切众生所共有,而且又能现见死亡在不断发生

例所宰杀的众牲畜(主论证喻)

原段(6 段)

对方问曰:一切凡夫有情虽无法避免死亡,但是并非当下就决定知道自己会死,以此而观,不害怕死亡岂不是很应理吗? 原段 ›

本方如所宰众畜,死是众所共, 原段 ›

本方复现见死者,汝何不畏死。 原段 ›

本方就像所宰杀的众牲畜,无一可免死亡一样,因死是一切众生所共有,而且又能现见死亡在不断发生,那么你为什么不害怕死呢? 原段 ›

本方众生必有死亡并非很难理解,它不是秘密,而是任何有头脑者可以一目了然的事实,就像屠场中的众多牲畜,死亡是它们共同的结局,由见到一个被杀死,也就极易推知它们无一可免死。同样,三界众生都有死亡,我们现在活着的这些人百年之内,肯定都会死去,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实;而且,在自己面前,已经有不少众生死去了,现在也有一些众生正在死亡或很快会死亡,这是现量可见的,我们不用佯装没看见或不知道。所以所立用不能决定了知当死作理由,而不害怕死亡者,无非是一种掩耳盗铃或自我麻醉的愚昧行为。难道你捂上眼睛,前面就不会有悬崖了吗?你以为不知道当死,就可以不畏惧死亡吗? 原段 ›

本方譬如屠宰场中的牲畜,见一畜被宰杀,另外的牲畜如果视若无睹,仍然悠闲安住,这是极不应理的麻木愚痴。同样,不愿再浑浑噩噩任死神摆布者,当深思:我们现在都是三界屠场中的待宰者,死神屠夫正在逐个地残杀着,见到同类遭杀,我们岂能如同蠢畜而无动于衷;有些牲畜见同类遭杀,尚知惶惶寻求逃脱,作为有智力的善趣人道有情,更应努力寻求脱离三界之方便也。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