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成量品释回应问难与答节选
整理遣余反体能特指,名称有义不待他体功德
排他能特指 · 本方 · 破
- 所立
- 这样的语言并非无有意义
- 因
- 排除非其本身的他法而能理解是特指的特殊所诠
反体外实有过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不是以反体而言,“非其本身与非实体”实际成立的话
则将违背所有的功德等安立
原段(8 段,节选)
本方虽非他事物,以反体分异, 原段 ›
本方如非业实体。 原段 ›
转述自宗认为,黄牛与它的数目等虽然不是以不同他体事物而存在,但数目以排除非其本身等他法的遣余或者以反体的分类而运用不同名言共相,如同外道自己也是说除此“白色”之外与非实体的名称一样。如果不是以反体而言,“非其本身与非实体”实际成立的话,应成则将违背所有的功德等安立。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说事之诸名,具足数目等, 原段 ›
本方相异而宣说,他法作特指。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倘若所诠不是以他体存在,则说黄牛的数目等与瓶子的白色就无有意义了。 原段 ›
本方驳:凭借说出事物之反体的所有名称来说明具足数目等的瓶子,具法——数目等似乎是以不同他体而宣说,所立这样的语言并非无有意义,诸如瓶子上面的一个数目等反体能够确定下来,因为因排除非其本身的他法而能理解是特指的特殊所诠。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