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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决识只是对现量已经缘取的事物,以总相的方式去缘取,而对外境自相并没有任何新的证知

释量论•成量品释。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乙一 宣说量之总法相 › 丙三 遣除于此之辩诤 › 丁三 依法相说此一义 › 戊二 断疑虑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释量论•成量品释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辨「明未知义」的「义」:指外境自相,故不过遍于已决识;已决识只以总相缘取现量已取,对自相无新知。

所破有人

量界、限定观察名言量

不遍已决识 · 本方 · 立

所立
并不过遍于已决识
因
已决识只是对现量已经缘取的事物,以总相的方式去缘取

义指自相 · 本方 · 立

所立
决定是指自相
因
以单单的共相不能获得外境

例蓝色(举例)

原段(7 段)

本方证知自体已,知总相得之。 原段 ›

本方意谓于自相,不知而知故。 原段 ›

本方观察自相故。 原段 ›

对方如果有人认为:以现量证知“蓝色”之类对境自本体以后,又生起决定蓝色认知总相的心,也同样拥有“明未知义”这一法相,为此“明未知义”成了过遍,因为取总相之识既是前所未有重新产生,也是明了前所未知的总境之义。 原段 ›

本方所谓的“义”,意图是指对于外境自身法相的实情,先前不知而重新了知的缘故,所立并不过遍于已决识。因已决识只是对现量已经缘取的事物,以总相的方式去缘取,而对外境自相并没有任何新的证知。 原段 ›

问者如果有人想:怎么知道所谓的“义”是指自相呢? 原段 ›

本方因为是在以观察名言量涉及的对境,就是观察对能起作用的自相欺不欺惑进而安立量之法相的场合。所立决定是指自相,因为因以单单的共相不能获得外境,所以绝不是观察对共相欺不欺惑,这一点诚如前文中广说的那样。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