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已决识就是依靠它的力量后来了知相同对境,而并不是依靠自力来了知

释量论•成量品释。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甲一 宣说佛为量士夫 › 乙一 宣说量之总法相 › 丙二 其中否定成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释量论•成量品释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无欺法相不过遍已决识

已决识不许正量 · 本方 · 立

有法
已决识
所立
不被承许为正量
因
前面的正量已将无欺之事做完了

例真实伺察意(教学例)

原段(2 段)

对方再者,如果认为:所谓无欺之识的这一法相并不具备别有否定,而过遍于已决识。 原段 ›

本方所谓的已决识,只不过是对由前面的量已经断定的所取作用尚未失去的那一外境再度缘取罢了。因此,不同名称的世俗识或定解或已决识所立不被承许为正量,因为因前面的正量已将无欺之事做完了,已决识就是依靠它的力量后来了知相同对境,而并不是依靠自力来了知,就像真实伺察意一样。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