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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所讲的圣教与事物之间并没有相属

释量论·成量品 · 第41课。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辛二 彼外余道非如是 › 壬二 破许解脱之余道 › 癸一 破依自在教解脱 › 子一 唯教非为真能立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释量论·成量品第41课破斥观察

整理破仅凭自在天教仪轨解脱:无相属理证非真能立

所破大自在派等外道

量界、限定并非仅以“圣教所说”来证明

教无相属非能立 · 本方 · 破

有法
此观点
所立
只依靠教不能成立此观点
因
因为你们所讲的圣教与事物之间并没有相属,或者说没有确凿的理证
原段(5 段)

本方教是此事因,未见众人前, 原段 ›

本方说教能解脱,亦非皆能悦。 原段 ›

对方大自在派等外道(指崇奉大自在天者)说:我存在、解脱存在是以教证成立的,因为圣教中说,依靠灌顶、加持、火供、沐浴等仪轨可得成就。不过,此等甚深道理乃仙人等现量所证,并非普通人六根的境界。因为是正确的,所以即或以比量来分析也不会有违害。他们是这样认为的。如云:“离根非他证,外者现量见,于彼仙人句,比量非有害。” 原段 ›

本方驳:其实他们的观点只是在大自在天所说的教中说说而已,并没有以正量成立,这样在众人面前说仅仅依靠灌顶等宗教仪式就能解脱,也不能令所有智者都心生欢悦。因因为你们所讲的圣教与事物之间并没有相属,或者说没有确凿的理证,所立只依靠教不能成立此观点,这在前面已经宣说完毕。 原段 ›

本方这样的话,会不会有损佛教“依靠灌顶得解脱”的观点呢?不会。因为佛教的灌顶、加持、沐浴、火供以及火施等仪式,以及观坛城、念咒语等修行,都需要以等净无二的密宗见解来摄持,而且依之得解脱也以真比量成立,并非仅以“圣教所说”来证明。不过,学密宗的人也需要具备正见,否则很有可能变成外道的修行,包括灌顶、加持等也不例外。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