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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所享受不存在,那能享受也不会存在

释量论·成量品 · 第41课。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辛二 彼外余道非如是 › 壬一 有我执中不解脱 › 癸二 说彼之理 › 子二 虽有解脱我无义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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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释量论·成量品第41课破斥观察

整理若如外道不许解脱时有我所,则无所享受,也无享受者;具造作、受用相之我,解脱时便无。

所破外道

无所享无受者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按照你们外道的观点,不承许获得解脱时存在我所

有法
我
所立
就不可能存在
因
因为我和我所互相观待成立

例虚空中屹立着不依任何事物的一个柱子(主论证喻)

原段(3 段)

若不许我所,亦无享受者, 原段 ›

具造受用相,此我尔时无。 原段 ›

下面讲,即使对我所有离贪的情况,解脱的我也成了毫无意义:若按照你们外道的观点,不承许获得解脱时存在我所,那我所立就不可能存在,因因为我和我所互相观待成立。或者说,有所享受的我所才有享受者我,既然所享受不存在,那能享受也不会存在。这样一来,你们承认的具有造作者和享受者之法相的我,在解脱时就不可能有,故而所谓我是解脱、束缚及业果所依的说法就不攻自破了。因为,若在解脱时,我所享用的一切对境都没有,却还有一个我单独存在,那就像虚空中屹立着不依任何事物的一个柱子一样,是极不合理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