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成量品第29课辨析
整理业见差异与火不遍烧证名言唯心
量界、限定在世俗中、名言中、中观的胜义观点
业见各异证唯心 · 本方 · 破 · 限定:在世俗中
- 所立
- 必须承许万法唯心
- 因
- 各自的业力不同,所见也不一样
火自体若有应遍烧 · 本方 · 破
- 有法
- 火的本体
- 所立
- 并不存在
- 因
- 对于成就咒力者来讲,火并不能灼烧他
否则谁都应该被燃烧
例一碗水、火
原段(1 段)
在世俗中,抉择到最后,唯有承许万法唯心,因为并没有一个事物的本体禁得起观察。比如一碗水,地狱众生见为沸腾燃烧的铁水,人见为水,天人见为甘露……那是水真还是铁水等真呢?在人面前,它可以饮用,绝对不会燃烧;在地狱众生面前,它只会燃烧,不能解渴……观待各自而言,这些都是真实不虚的。所以所立必须承许万法唯心,因为因各自的业力不同,所见也不一样。又比如火能燃烧,但因对于成就咒力者来讲,火并不能灼烧他,所以,其实火的本体所立并不存在,应成否则谁都应该被燃烧。因此,万法由心而造,由业而变,并非永恒常住。唯识宗的万法唯心是名言中无任何理证妨害的最究竟观点。再深入抉择,火、我、心等任何一法皆不成立,而且不成立的单空也不存在,这就是中观的胜义观点。若按照大圆满的窍诀安住自心,就会知道万事万物皆实相妙体,从而远离破立、是非等所有边执。当然,在佛教内,也有承认外境实有的,比如小乘有部和经部。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