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成量品第12课展开辨析节选
整理外道许功德、总法、业为常,故无所依;会合令住之说也破,因同时并存者互不起真实作用;从相续讲,会合与能依所依可以成立。
所破外道
常功德等无所依 · 本方 · 立
- 所立
- 不可能有所依
- 因
- 外道承许这三种法是无有迁变的常法
同时会合不成依 · 本方 · 立
- 所立
- 同时并存的事物不可能有能依所依的关系
- 因
- 互相根本不能起任何真实的作用
原段(5 段,节选)
本方刚才也讲了,杯、瓶、碗等器皿,对水能起到障碍流失的作用,故它们之间有能依所依的关系。同样,口袋、米桶等能让粮食不外流,它们之间也有能依所依的关系;现在我坐在法座上,我是能依,法座是所依……从未经详细观察的层面来讲,这完全是成立的。就像在世间,人们经常说“我去年看见了黄河,今年也看见了黄河”一样。若详细观察,去年看见的黄河,今年根本不可能有,只不过相续存在而已。同理,表面看来能依所依好像同时并存,实际上在同一时间当中(从刹那讲),绝对不会有这种关系。因为,同时并存的事物不可能互相饶益、互相起作用。不过从相续的角度来讲,这完全是成立的。 原段 ›
转述而外道所承认的,自本体没有行于其他地点者————功德、总法、业,这一切又如何需要所依呢?也就是说,因外道承许这三种法是无有迁变的常法,故所立不可能有所依。因此,承许这三者的所依是实体没有实义。若承许无常,则可安立,因为能起到互相饶益的作用,就像上述能依所依一样。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凭借前面所讲,同时并存的事物不可能有能依所依的关系这一观察方法,也能遮破心在身体中会合、身也是心————会合者之因的观点。再者,承许种类、功德等也是以如此会合的牵引,所依才使能依安住的观点,也可依靠观察能依有无的这一理证,证成同时的所依不存在,而予以遮破。具体而言,外道徒承许:对于毛线和氆氇、黄牛和牛角、我和我的心、实体和种类等之间有会合关系,心能认为是“此依于此”的原因就是会合,会合的因是实体等,并且由如此会合所控制而承许是所依能依的观点,也能依靠上面的理证一并遮破。也就是说,所立同时并存的事物不可能有能依所依的关系,因为因互相根本不能起任何真实的作用。再说,若承许常法、实法,起任何作用都不合理。 原段 ›
本方而佛教认为万法无常、无实,故从相续的层面来讲,事物之间互相会合,互相起能依所依的作用,也是成立的;但从同一刹那来讲,会合和能依所依皆不成立。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