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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仅以是能饶益这一点就承许,当能饶益消失时所饶益的相续也消失

释量论·成量品 · 第09课。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寅一 破许非同时所依 › 卯二 宣说彼者无随灭 › 辰一 总破 › 巳一 说无随灭之立宗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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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释量论·成量品第09课破斥辨析

整理身体对心能作饶益,不能因此承许身灭心亦灭:如撤掉火,烧成的瓶子并不退回泥土。

利益因灭不必果续灭 · 本方 · 立

所立
并不能仅以是能饶益这一点就承许,当能饶益消失时所饶益的相续也消失
因
撤掉火并不会使之退回原位————变成泥土、河沙等

例火(主论证喻)、瓶子(主论证喻)

原段(3 段)

有时于心续,能利亦容有, 原段 ›

如火于瓶等,非唯此即灭。 原段 ›

已转生在欲界、色界的某个阶段时,对心相续而言,身体还是能起到利益的作用,即能成为俱有缘,比如服毒药后心识狂乱等。然而,就像陶师做瓶子、砖头等一样,虽然刚开始火等能以烧烤利益它们,但因撤掉火并不会使之退回原位————变成泥土、河沙等。所以,所立并不能仅以是能饶益这一点就承许,当能饶益消失时所饶益的相续也消失。也就是说,身非心的近取因,身灭时心并不会灭(如无色界无身有心等)。否则,身灭后心就会灭。实际上它们就像火与瓶子一样,瓶子烧成了就不需要火了,或火退了瓶子的相续依然存在,所以身灭了心并不会断灭。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