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成量品第09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并存不证近取因:可同由引业而起
所破外道
量界、限定乃至这种引业尚未穷尽之间
并存即亲因之说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有法
- 身体
- 所立
- 是心识的近取因
- 因
- 身心一直是搭配着的
并存也可共一因 · 本方 · 立
- 有法
- 身体和心识并存
- 所立
- 并不是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
- 因
- 而是一因————引业引生的缘故
并存判近取则根互亲因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一直并存的事物之间,一定要有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
- 因
- 在一个人的相续当中同时存在的缘故
那眼根和耳根等也需要有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了
同时不为前后近取 · 本方 · 立
- 有法
- 同时存在的身心
- 所立
- 不可能是近取因和近取果
- 因
- 因和果是次第性的
色味亦应互近取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一直并存的事物之间,一定要有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
- 因
- 糖的味道和颜色也同时并存
这两者也应该是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
例氆氇和瓶子、鸟居于树上、糖的色与味、眼根和耳根
原段(6 段)
本方一因故并存,如根如色味。 原段 ›
本方前面已经通过理证抉择,依靠身体产生心识是不可能的。因为,从身体中产生,要么是从具有根的身体当中产生,要么是从无根的身体中产生,而单独的根和所有根的聚合都不可能产生,无根的指甲、牙齿等也不可能产生,故并非从身体产生。 原段 ›
对方对方反驳说:若真的是这样,那身体和心并存的决定性就不存在了,因为身体和心不是近取因和近取果的缘故,就像氆氇和瓶子、鸟居于树上一样,只会偶尔聚在一起,不一定始终不离开而存在,而心不住于身体中这一点从未见过,即有身体时才有心,心不可能离开身体单独存在。 原段 ›
转述外道认为,身体产生心识的缘故,身心可以搭配在一起,若像你们所说身心是别别的二个系统,彼此之间就会分道扬镳,但因身心一直是搭配着的,故身体所立是心识的近取因。这种观点,很多宗教和非宗教人士都承许,故在世尊成立为量士夫之前,要先建立前世后世存在。在《成量品》中,破除前世后世不存在的理论非常丰富,从正面建立的理论并不是特别多,其实破除了前后世不存在,也就建立了前后世存在。 原段 ›
本方驳:身体和心识并存,所立并不是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因而是一因————引业引生的缘故,比如我这个人的身体一直有人的心,这是前世所造的善业所致,乃至这种引业尚未穷尽之间身心一直并存,如同一个人的五根一般(当然,由前世所造业不同,五根也良莠不齐),又如糖的色与味并存一样。 原段 ›
本方如果一直并存的事物之间,一定要有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应成那眼根和耳根等也需要有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了,因为因在一个人的相续当中同时存在的缘故。还有,因糖的味道和颜色也同时并存,应成这两者也应该是近取因和近取果的关系。其实,并存的事物不可能有这种关系,因为因因和果是次第性的,这一点顺世外道也承许。因此,同时存在的身心所立不可能是近取因和近取果。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