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成量品第04课破斥应成式
整理若名有即义有则一切名言混一
引证班玛陈雷
任名实义太过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名称成立,名称代表的意义就成立
世间当中一切皆应成一切了
名太阳应除暗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名称成立,名称代表的意义就成立
- 有法
- 一个人叫太阳
他就应该遣除黑暗
名财富应自富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名称成立,名称代表的意义就成立
- 有法
- 一个人叫财富
他不用赚钱也变成了富翁
名自相一体失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自相与名称一体
- 有法
- 口中说火的时候
口里就会冒出火来
例太阳、财富、火
原段(7 段)
本方欲说依他故,诸名于何者, 原段 ›
本方并非悉皆无,有彼若成义, 原段 ›
本方一切成一切。 原段 ›
本方所谓的名称全凭人们想表达的依他起而产生,即名称没有自主,完全依赖他人想怎么叫就怎么定。其他因明当中也讲,名字、称呼全部跟分别念有关系。比如,我可以给一个男僧起名叫圆刚,也可以给一个女僧起名叫圆刚,甚至把牦牛也可以叫圆刚,这完全是凭我的欲说来决定的。因为,在男女僧等人和牦牛等动物的头或身上,并没有这样的标记,完全是依靠我的意愿和表达而产生的。 原段 ›
本方因此,一切名称在任何对境上没有不可以使用的。《量理宝藏论》中也讲,名称全部随顺欲说,即想怎么表达就怎么说。故于名言当中,火可以叫水,水可以叫天空,天空可以叫上帝……只不过在世间并没有形成这样的习惯而已。若形成习惯,就可以这样称呼,因为在事物的本体上并没有特定的名称。 原段 ›
本方“有彼若成义”,若名称成立,名称代表的意义就成立;那这是特别过分的事情————应成世间当中一切皆应成一切了,即有所有世间名言混为一体的过失。因此,若承许“一切万法是士夫所造,皆具形名之故”,那世间中瓶子等事物皆应成氆氇等其他事物了。比如,一个人叫太阳,应成他就应该遣除黑暗;一个人叫财富,应成他不用赚钱也变成了富翁;一个人叫布施,他就会布施所有众生。 原段 ›
转述以前,有个老堪布叫班玛陈雷,他对因明特别深的问题不是特别懂,只懂一些比较简单的道理,故学《释量论大疏》时,经常问我一些问题。记得他常说:“我们不能承认自相与名称一体,否则口中说火的时候,应成口里就会冒出火来。”他特别喜欢因明,对闻思修行很有兴趣,但早就已经圆寂了。有一次我提水路过他家,听到他在草坯房里大声辩论,就进院子去看,只见三个小孩子在下面玩,他在上面大声跟果仁巴大师和宗喀巴大师的观点进行辩论。当时他正在给几个小孩子讲《三主要道论》,因为找不到其他眷属。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