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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具有形状的名称并不是真因

释量论·成量品 · 第04课。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二 详细说明彼之理 › 辛一 真实 › 壬二 唯独形名非是因 › 癸一 唯独形名非因喻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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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释量论·成量品第04课破斥应成式

整理共名不证共义:够名不使方向成牛

够名若决定牛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名称相同是真正的理由

有法
语言、方向等
所立
是所谓的牛
因
因为都是“够”

同瓶名非同类 · 本方 · 立 · 限定:就以名字相同为因来成立这两类法相同,或这两类法是同一来源

所立
则不合理
因
同有瓶子之名的两类事物,在材料、来源等方面并不相同

例扎西(教学例)、牛(教学例)、方向(教学例)

原段(6 段)

唯见于种别,成立之名总, 原段 ›

证成非应理,犹如语言等, 原段 ›

是够故为牛。 原段 ›

世间当中各式各样的法非常多,如果见到在某一种类上成立某一总的名称,就以之证成使用这一名称的其他法在这一种类上成立,即具有这一种类的特性,那就不合理。比如,这类事物也叫瓶子,那类事物也叫瓶子,然后就以名字相同为因来成立这两类法相同,或这两类法是同一来源,所立则不合理。因为,因同有瓶子之名的两类事物,在材料、来源等方面并不相同。又如,有三个人都叫扎西,因为名字相同的原因,他们的父母、民族等完全一致,是不成立的。 原段 ›

在世间当中,意义和名称共有四种情况:一、意义相同、名称不同;二、名称相同、意义不同;三、意义和名称都不相同;四、意义和名称都相同。因此,以山、瓶等个别法具有士夫所造的形状特征,来成立其他具有形状的法都是士夫所造,完全不合理,因为共同具有形状的名称并不是真因。 原段 ›

前面讲了意义,下面讲比喻:如同“语言、方向等作为有法,所立是所谓的牛,因因为都是‘够’(“够”是印度梵语,它有语言、方向、土地、光线、善趣、眼睛、金刚、牛、水等九种意义)之故。”当然这是很荒唐的,因为有时“够”指牛,有时“够”指方向等。但实际上,若名称相同是真正的理由,那就会有这样的过失。因此,以山河大地等万法具有形名为因,成立是士夫所造,是不合理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