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量是无欺之识的法相是可以成立的

释量论·成量品 · 第01课。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甲一 宣说佛为量士夫 › 乙一 宣说量之总法相 › 丙二 其中否定成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释量论·成量品第01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答「心前显现即无欺」「刹那不得境」两难:须起功用,作者、对境、方式三不欺具足,量是无欺之识即可成立。

所破有些人

显现即量的过失 · 对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境相存在就成立为无欺

所立
颠倒识也成为量了
因
在眼睛面前的二月显现

只取获得境的过失 · 对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单单执著为获得对境才算无欺

所立
现比二量都不成其为量了
因
境与有境都是刹那无常的缘故

三无欺安立法相 · 本方 · 立

有法
量是无欺之识的法相
所立
是可以成立的
因
若具足这三种条件,就成为真正的不欺惑

例二月(对方喻)、花色的绳子(对方喻)

名相作者不欺、对境不欺、方式不欺(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2 段)

对方有些人问:你们说量的法相或定义是无欺的识,所谓的无欺指的是在心前显现吗?即对有境心识来讲,是不是只要有境相显现就算无欺呢?如果境相存在就成立为无欺,那这是说不过去的。因为,因在眼睛面前的二月显现,这是无分别识的错乱;把花色的绳子看作毒蛇,这是分别识的颠倒现象……这样量和非量根本无法安立,因为所立颠倒识也成为量了。如果单单执著为获得对境才算无欺,则现量和 比量都成了取境而未获得、获得而未取境的结局,即所立现比二量都不成其为量了,因为因境与有境都是刹那无常的缘故。这样的话,所谓量的法相就无法建立。 原段 ›

本方驳:并非心前显现的全部成为无欺,一定要起功用。而且,分成刹那来观察也没有必要。因为,不欺惑有三个方面:一是作者不欺,二是对境不欺,三是方式不欺。所谓作者不欺,指现量和比量这两种识不欺惑;所谓对境无欺,指自相的对境无有欺惑,最后真正得到能起功用的自相;所谓方式无欺,指心识决定为有就必定无欺存在,决定为无也决定不存在。因若具足这三种条件,就成为真正的不欺惑。所以,量是无欺之识的法相所立是可以成立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