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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不是说每个分支都有,而是说每个分支具有一部分的能力,其实和前面一样的,也必须要所有的分支俱全,才能产生一个心识,相当于又回到了原点。

释量论·成量品广释 智诚堪布辅导 · 释量论·成量品广释 智诚堪布辅导 第18课。标题是辅导听打稿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壬一 遣除修习不容诤 › 癸二 广宣说 › 子二 宣说彼者有能害 › 丑二 破由分支而产生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释量论·成量品广释 智诚堪布辅导释量论·成量品广释 智诚堪布辅导 第18课回应问难与答节选

来源版本站内智诚堪布辅导听打稿,非官方校定稿

整理答「每个分支只具一部分生心能力」:仍须分支俱全才生一心,退回缺一支应无心之过;若各支俱足能力,一人应有多个意识。

量界、限定所有的分支俱全了,才可以产生一个心识

全部分支为因则缺支不生 · 本方 · 反诘 · 限定:所有的分支俱全才能产生,这是前提条件

因
因为它的因不齐全,因齐全果能产生,因不齐全果就无法产生,这是因果规律

应成:以前他有心识的,后来他的手指断了一根,或者是手断了一只,因不齐全,突然就没有心识了,应该是这样一种情况。

原段(15 段,节选)

本方一切若是因,离一支亦非。 原段 ›

本方有支和一切分支不一样。看起来好像一切分支和有支没什么差别。其实有支是一个整体,当我们讲有支的时候,对于它的分支方面,我们类似于忽略了,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分支上面。我们说的一辆车、一间房子、一个人等等,像这样就是说总体的方面,分支的部分不明显。一切分支看起来好像是讲,一切分支和有支有什么差别?虽然一切分支可以组成有支,但是它的重点在分支上面,它是所有有支共同产生的,和分支的概念仍然不一样,有着细微差别的,比较容易混淆,它的重点放在分支上。 原段 ›

本方是不是所有的分支共同产生呢?下面说不是。如果所有的分支同时具足,也就是说必须要所有的分支都俱全了,才能够产生心识。如果是这样的情况,“一切若是因,离一支亦非”,这里的前提就是所有的分支共同产生一个心识,就是说所有的分支俱全了,才可以产生一个心识。所有的分支俱全才能产生,这是前提条件,就是说一切若是因,所有的分支都是因,即所有的分支俱全了共同产生。如果这是产生心识的因,“离一支”,如果有一个分支不俱全,“亦非”,就不可能产生心识了。 原段 ›

转述那有没有离一个分支的呢?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比如残疾人,缺少了某一分支。有些是天生的,有些是后天的,不管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这个观点如果是正确无误的。因为它是整体产生,必须要所有的分支都俱全了才能产生,缺一个分支就不俱全,按照你们的条件来讲,因不齐全果不可能产生,所有的分支共同产生,这是因齐全的标准,所谓的因齐全果产生,因齐全是所有的分支都要具足,如果其中的一个分支不具足,比如说刚刚我们讲的先天性的残疾,有些人生下来可能就缺手缺脚,尤其在有些辐射比较重的地方,比如核电站爆炸之后,附近的很多人生下来就有缺手缺脚、器官残缺的情况。按照这种说法,如果缺一个分支,离一支亦非,它应该就不是产生心的因了。 原段 ›

本方因因为它的因不齐全,因齐全果能产生,因不齐全果就无法产生,这是因果规律,对方也承认因果规律的,所以没有因就能产生,肯定是不行的,因不齐全产生不了。所有因俱全了,没有障碍就可以产生它的果,这个时候分支的身体是它的因,心识尤其意识是它的果。因此所有的分支都要俱全了才能产生,如果其中的一个因不俱全就没办法产生了,而现在的情况是不齐全的人特别的多。 原段 ›

转述先天有缺陷的人,因不齐全就不能产生心识,就应该生出来就没有心识,或者刚开始可能是齐全,后来遇到车祸等变故,变成残疾人了。按照你们的条件来讲,应成以前他有心识的,后来他的手指断了一根,或者是手断了一只,因不齐全,突然就没有心识了,应该是这样一种情况。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不管是先天有残疾的人,还是后天有残疾的人,心智齐全、非常聪明的也非常多,没有见到所有残缺的人是没有心识的,这是不存在的,而且有些科学家残疾得很厉害,头脑特别清醒。通过道理分析下来,对方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如果由一切分支俱全产生,这是肯定不行,而且有很大的过患。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纵各具能力”,如果所有的分支集聚在一起没办法产生心识,对方就说,是在一个个分支当中产生。科判中没有讲得很明显,从意思来讲,也可以分两个方面。因为人有很多器官、很多组成部分,所以每个分支都是具有能力的,还是有些器官不具有能力,而是某个器官具有能力,或者其中的某个因缘具有能力?到底是哪一个呢?也可以从两个方面讲。 原段 ›

转述首先如果是一一分支生,这是科判中讲的。下面的呼吸从某一个因缘来讲,并不是那种意义上的分支,只是认为呼吸就是其中一个因,有着主导的作用,其他可以忽略。我们通过破呼吸的根据,也可以把其他我们认为很重要的器官放在上面来破,道理差不多是一样的。如果说是一一的分支产生,每个分支上面是不是都有产生意识的功能呢?如果是每一个分支产生,应该都具有产生意识的能力。如果分工合作产生的意识,其实和前面的差不多。如果每个分支都有产生能力,就会产生很多意识了。对方说,不是说每个分支都有,而是说每个分支具有一部分的能力,其实和前面一样的,也必须要所有的分支俱全,才能产生一个心识,相当于又回到了原点。如果一一分支都能产生心识,说明每个分支都应该具有产生意识的能力。 原段 ›

本方“纵各具”,纵然是每个分支都有产生意识的能力,又出现了其他问题。出现什么问题呢?因为分支太多了,我们从外表来看,大的方面就有头、躯干、两手、两脚;从内在来讲,还有那么多的内脏。然后头上面还有五官,到底是哪一个呢?分支是为数众多的。如果每一个分支都有产生意识的能力,比如四肢再加上头、躯干,至少来讲那也是六个意识。每一个分支都可以产生,对不对?头产生一个意识是一个意识,一只手产生一个意识就是二个意识,另外一只手、躯干、两脚又会分别产生一个,像这样就会有六个意识。细分还有大脑,很多内脏等等,它们都有各自的功能。因齐全了,果是一定会生的。因为所有的分支都有产生意识的功能,所以每个应该都会产生一个,它们都是因,具有产生心识的功能,就是说有多少个分支就会产生多少个意识。 原段 ›

本方而且这还是粗分,细分就会更多了,比如头上面有五官,手臂上面有上臂、小臂、手掌、手指、指甲、皮肤,把这些东西一一地分下来就有成百上千。如果每个都是产生意识的因,一个人就会具足成百上千个意识,这是不行的。如果是一个刹那显现一个意识的作用,从时间上来讲,前面的灭了后面产生可以,但是一个人不可能具有很多意识同时来分别,所有的人没有发现过有这么多的意识,就一个意识。就是执著一个我,认为这个意识是我。 原段 ›

本方如果有很多意识,就有很多个我,就像一个市场,或者一个经堂里,有成百上千人,这么多的人每个都有一套意识,这时候应该有这么多套相续才对。每个人都是一套相续,只有一个意识,一个人有成百上千的意识,这是肯定不行的。如果同时之间产生这么多的话就肯定是有问题的。因此从大家的经验从现量来看的时候,就会没办法安立。如果一个人有很多意识,应该变成了无数个相续,但是我们只承认一个我有一个相续,不可能承许很多相续,现实的情况当中,一个人的相续当中,这么多意识同时运作的情况哪里会有?不可能存在。 原段 ›

本方如果是一个一个分支产生,为什么叫产生呢?因为它们都是因,产生不了就不是因了。既然是一一分支中产生,就说明一一分支都是因。如果每个分支都是因,就可以产生心识。因为分支众多的缘故,所以产生的意识也是无量无边的,应该特别特别多。如果把身体再分的话,会有很多部分,可以分成很多微尘等等,像这样就会有太多分支了。我们不能说无分微尘不是它的分支,无分微尘也是它的分支,如果分支能够具足产生它的因,都可以产生的。 原段 ›

转述如果是各具能力,同时生多体,尽管对方在这里还可以作一些其他微细的辨别,不管怎么说,人只有一个意识,除非是一个分支,没有其他的分支,这样就是一个因一个果。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是对应的,不会错乱。如果没办法产生,就不是因;如果能够产生,就可以安立为因。众生只有一个意识这是决定的,如果你说是分支产生的,心脏不是大脑,如果心脏产生的,大脑就不是了;如果大脑产生的,心脏也不是了,没办法真实安立。而且心脏也不可能是无分一体的,心脏的内外、左右、中间等等,都有很多分支,真实来讲安立不了。 原段 ›

本方虽然可以从比较微细的地方去做一些反驳,但是一个人只有一个意识的缘故,因和果对应,只有安立一个分支,比如心脏这个分支,心脏的前后左右哪个是?如果安立中间的一个,旁边的那个不是吗?没办法产生心识吗?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说法。如果都是分支,都有产生的能力,这个问题就大了,就像“真实”的科判下面讲的一样,就算你各具能力同时生多体,即便可以同时产生多体的意识,一个人哪有这么多的意识呢?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安立不了分支产生。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