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摄颂释第五品立论观察
整理立「大乘行者发小乘心罪重于犯他胜」:犯他胜而未舍菩提心者不断大菩提道缘,发小乘心者在未放弃之间无缘大乘道果
量界、限定大乘行者、在没有放弃它之间
发小乘心罪重他胜 · 本方 · 立 · 限定:大乘行者
- 有法
- 大乘行者为声闻缘觉果位发心
- 所立
- 作为菩萨,罪业比比丘犯四他胜更为严重
- 因
- 因为即便是犯他胜罪,但如果没有舍弃发殊胜菩提心,仅以此就不会断绝大菩提道的缘分,而发小乘心者在没有放弃它之间,没有缘分趋入大乘的道果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般若摄颂释第五品立论观察
整理立「大乘行者发小乘心罪重于犯他胜」:犯他胜而未舍菩提心者不断大菩提道缘,发小乘心者在未放弃之间无缘大乘道果
量界、限定大乘行者、在没有放弃它之间
发小乘心罪重他胜 · 本方 · 立 · 限定:大乘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