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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取

三戒论 · 别名:不予取、偷盗

在本论分类:居士戒 › 五条根本学处 › 不予取 相关于:居士戒 › 五条根本学处 › 杀生;居士戒 › 五条根本学处 › 邪淫;居士戒 › 五条根本学处 › 妄语

定义1 条摘句

释论

居士戒四根本罪

终生三戒中第一居士戒:杀生即断绝命根,不予取即偷盗,妄语即说上人法,邪淫即以贪欲作不净行,此四种是四根本罪。

《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二品 别解脱戒

辨析2 条摘句

释论

比丘四他胜之不与取的基

二、不与取。基:不属于自己而是另外人所属的财物以及烹调好的饮食,并不是尸林中那样低劣的物品。《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二品 别解脱戒

比丘四他胜之不与取的究竟

究竟:无论是自己盗取或让他人窃取,或以争论的方式使财物离开主人而据为己有,生起得心即已犯盗戒。《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二品 别解脱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