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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有他则生非有,以无生故,二者俱无。

入中论自释 · 入中论自释 卷二。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入中论自释 卷二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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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二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同时眼因已有果无用;未有果则他不成,二者互不成

眼识 · 本方 · 立

所立
重生全无少用
因
已有者

眼识 · 本方 · 立

因
眼识非有故

应成:眼识非他

例眼识(举例)

原段(5 段)

对方有作是说:若种与芽非同时有,无他性故他生非理,若同时有即有他性故有他生。如眼识与俱有受等,如眼色等与受等俱有,唯是同时乃生眼识。如是眼等与心,亦唯同时者,乃是受等之缘。 原段 ›

本方此定非有。颂曰: 原段 ›

本方眼识若离同时因 眼等想等而是他 原段 ›

本方已有重生有何用 若谓无彼过已说 原段 ›

本方若许眼等想等诸同时法,是现在眼识之缘者,此已有眼识待彼眼等虽成他性,然因已有者所立重生全无少用,故生非有。若欲避无所生之过,不许彼已有者,则因眼识非有故,应成眼识非他。此过已说。以是计他生者,纵使有他则生非有,以无生故,二者俱无。纵使有生,则他非有以无他故二者亦无。故一切种无有他义,他义空故唯留他名。是故此执不应道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