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应成式
整理破四缘及产生方式
破因缘 · 本方 · 破
- 有法
- 因
- 所立
- 不存在
- 因
- 因为果没有形成之前,它的因不成立而相互观待
破等无间缘 · 本方 · 破
- 有法
- 等无间缘
- 所立
- 也不存在
- 因
- 因为因果不相接触
如果因的本体仍旧存在,那么因果应成同时
因不存则中断 · 本方 · 反诘
如果不存在,则由于因已灭尽的缘故就与果不相接触,结果应成中断
破所缘缘 · 本方 · 破
- 有法
- 所缘缘
- 所立
- 不成立
如果不同时,则有对境时没有见,结果见应成颠倒
境识同时 · 本方 · 破
如果境、识是同时,那么因果不可能同时,因此不能充当缘
破增上缘 · 本方 · 破
- 有法
- 增上缘
- 所立
- 不存在
如果唯一产生差别,则无有分的部分也成了所生
破产生方式 · 本方 · 破
- 有法
- 产生方式
- 所立
- 不合理
识的生灭应成与识不同实体,瓶子的行相显现不显现完全相违
识成常法 · 本方 · 反诘
- 因
- 因为不是生灭法
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识应成常有的无为法
原段(6 段)
一、破四缘分为破因缘、破等无间缘、破所缘缘、破增上缘、破产生方式五个方面。 原段 ›
(一)破因缘:因所立不存在,因因为果没有形成之前,它的因不成立而相互观待。功能已经灭尽之故,因为不是真因就不可能直接饶益。《四百论》中云:“若离所生果,无有能生因,是故能生因,皆成所生果。” 原段 ›
(二)破等无间缘:等无间缘所立也不存在,因因为因果不相接触;产生果时,应成如果因的本体仍旧存在,那么因果应成同时,应成如果不存在,则由于因已灭尽的缘故就与果不相接触,结果应成中断。《四百论》中云:“诸法若非生,灭尽非理故,等无间非理,已灭是何缘?” 原段 ›
(三)破所缘缘:所缘缘所立不成立,原因是,在既是对境也是因的时候,应成如果境、识是同时,那么因果不可能同时,因此不能充当缘。应成如果不同时,则有对境时没有见,结果见应成颠倒。《根本慧论》中云:“若有此缘法,则彼无实义,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 原段 ›
(四)破增上缘:增上缘所立不存在,原因是,应成如果唯一产生差别,则无有分的部分也成了所生,与本体的能生因无有差别。 原段 ›
(五)破产生方式:产生方式所立不合理,原因是,应成识的生灭应成与识不同实体,瓶子的行相显现不显现完全相违。应成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识应成常有的无为法,因因为不是生灭法。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