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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法若实有自性,那么它必有其产生方式,这些方式可以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四种方式包罗

入行论广释 · 第九品 智慧。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己二 深入对境无我 › 庚二 深入法无我 › 辛四 法念住 › 壬一 诸法成立无生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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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立论应成式

整理法念处:诸法若实有必有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之一,四者各有过失,故无自性生

引证龙树菩萨

量界、限定实有自性、世俗中

自生有过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诸法由自体产生

应成:那就有无意义、不必要、无穷生的过失

他生有过 · 本方 · 反诘 · 限定:由他法产生

应成:则有火焰生黑暗之过失

共生不成 · 本方 · 破 · 限定:若自生、他生皆不存在

所立
也就不可能存在自他共生
喻
如同聚合众多砂石,也不可能生出芝麻油

无因生有过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诸法无因生

应成:则有虚空能生稻种等种种大过失

例聚合众多砂石(主论证喻)

原段(3 段)

故应不能知:诸法实有生。 原段 ›

因此不可能以正理推知,诸法实有自性产生。 原段 ›

如前而作身、受、心三个念处观察,以此我们应该了知:要得到诸法实有自性产生,是不可能的。诸法若实有自性,那么它必有其产生方式,这些方式可以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四种方式包罗。《入中论》里说:“彼非彼生岂从他,亦非共生宁无因。”如果诸法由自体产生,应成那就有无意义、不必要、无穷生的过失;由他法产生,应成则有火焰生黑暗之过失;若自生、他生皆不存在,所立也就不可能存在自他共生,喻如同聚合众多砂石,也不可能生出芝麻油;若诸法无因生,应成则有虚空能生稻种等种种大过失,这些观察方式在《入中论》等论典中有详细而系统的论述。通过这些观察,我们可以了知,即使在世俗中,也不可能成立任何一种自性产生的法。在《般若二万颂》中,佛陀将一切法抉择为无生无灭、不来不去、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以离八边的方式作了论述,龙树菩萨在《中论》里也说:“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一切有为无为法,本来就没有自性成立之生,因此不论诸法如何显现,它们都不会有丝毫实有自性可得,能了达此,即是究竟的法念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