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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悟诸法自性为空,则因为现见真如的缘故,所以就不会生起蒙昧无明

七十空性论略释。标题是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七十空性论略释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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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七十空性论略释辨析

整理以空性见对治执缘生为真实的无明,并由无明灭推十二支灭。

引证佛陀

见真无明不生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能证悟诸法自性为空

所立
不会生起蒙昧无明
因
现见真如

无明毁灭支亦灭 · 本方 · 破

所立
所有十二有支也一并毁灭
因
无明已经毁灭
原段(6 段)

本方诸法因缘生,分别为真实, 原段 ›

本方佛说即无明,发生十二支。 原段 ›

转述将从因缘而生的诸法,分别执著为真如法性。佛陀就将此作法,称之为“无明”。从无明当中,就产生了十二缘起有支。 原段 ›

本方见真知法空,则不生无明, 原段 ›

本方此即无明灭,故灭十二支。 原段 ›

本方如果能证悟诸法自性为空,则因为因现见真如的缘故,所以就所立不会生起蒙昧无明,这就是无明的毁灭;(因为因无明已经毁灭的缘故,)则从已经毁灭的无明中所产生的所立所有十二有支也一并毁灭。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