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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诸业存在自性,则从彼业所感的身体就应当成为恒常,身体也就不会成为痛苦的异熟果。

七十空性论略释。标题是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七十空性论略释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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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七十空性论略释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回应业不失的教证,以业若实有则身常、非苦异熟等过失说明无自性。

引证世尊

实业应感常身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诸业存在自性

应成:则从彼业所感的身体就应当成为恒常,身体也就不会成为痛苦的异熟果

常有应成我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诸业存在自性

有法
我
所立
我也就随之而成立了
因
是常有的缘故
原段(10 段)

对方世尊说业住,复说业及果, 原段 ›

对方有情受自业,诸业不失亡。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提出:众生导师世尊也说过业之存在[住]、业之本体、业之果法,有情承受自(作)之业(果),诸业无有失耗的道理。因此,业与业果是存在的。 原段 ›

本方已说无自性,故业无生灭, 原段 ›

本方由我执造业,执从分别起。 原段 ›

转述佛经中已经说过:“诸业无有自性。”所以无生之业也不会失坏[灭]。诸业是从我执而生,而产生诸业的我执又是从分别妄念而生。 原段 ›

本方业若有自性,所感身应常, 原段 ›

本方应无苦异熟,故业应成我。 原段 ›

本方如果诸业存在自性,应成则从彼业所感的身体就应当成为恒常,身体也就不会成为痛苦的异熟果。又因为因是常有的缘故,所立我也就随之而成立了。为什么呢?因为无常即是痛苦,而痛苦即成无我。(反之,如果是常有,即可因此而成立我。) 原段 ›

本方由此可知,正因为业无有自性,所以无生;又因为无生,所以不会失耗。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