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空性论略释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回应业不失的教证,以业若实有则身常、非苦异熟等过失说明无自性。
引证世尊
实业应感常身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诸业存在自性
则从彼业所感的身体就应当成为恒常,身体也就不会成为痛苦的异熟果
常有应成我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诸业存在自性
- 有法
- 我
- 所立
- 我也就随之而成立了
- 因
- 是常有的缘故
原段(10 段)
对方世尊说业住,复说业及果, 原段 ›
对方有情受自业,诸业不失亡。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提出:众生导师世尊也说过业之存在[住]、业之本体、业之果法,有情承受自(作)之业(果),诸业无有失耗的道理。因此,业与业果是存在的。 原段 ›
本方已说无自性,故业无生灭, 原段 ›
本方由我执造业,执从分别起。 原段 ›
转述佛经中已经说过:“诸业无有自性。”所以无生之业也不会失坏[灭]。诸业是从我执而生,而产生诸业的我执又是从分别妄念而生。 原段 ›
本方业若有自性,所感身应常, 原段 ›
本方应无苦异熟,故业应成我。 原段 ›
本方如果诸业存在自性,应成则从彼业所感的身体就应当成为恒常,身体也就不会成为痛苦的异熟果。又因为因是常有的缘故,所立我也就随之而成立了。为什么呢?因为无常即是痛苦,而痛苦即成无我。(反之,如果是常有,即可因此而成立我。) 原段 ›
本方由此可知,正因为业无有自性,所以无生;又因为无生,所以不会失耗。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