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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则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即生未生故。

七十空性论略释。标题是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七十空性论略释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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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七十空性论略释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以已生、未生之外无第三法,回应正在生时可得生法的立论。

引证佛陀

已生不复所生 · 本方 · 破

有法
已经产生的某法
所立
不可能是所生之法
因
已经产生过了

未生不为所生 · 本方 · 破

有法
尚未产生的法
所立
也不可能是所生之法
因
还没有产生

生时无第三法 · 本方 · 破

有法
正在产生的法
所立
不会是所生
因
在已生和未生之法以外,不存在其他的法
原段(4 段)

本方已生则不生,未生亦不生, 原段 ›

本方生时亦不生,即生未生故。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提出:佛陀在经书中也说过,有为法具备生、住、灭三种法相。并且,在正当产生之时也可以示现生法,因此,生法必定存在。 原段 ›

本方已经产生的某法,所立不可能是所生之法,因为因已经产生过了的缘故;尚未产生的法,所立也不可能是所生之法,因为因还没有产生的缘故;又因为因在已生和未生之法以外,不存在其他的法,所以正在产生的法也所立不会是所生。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