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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宗的观点,法相就是指遣除直接相违而成立义反体的法

量理宝藏论释 · 第八品 观法相。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己二 各自之法相 › 庚二 别说 › 辛一 法相之理由 › 壬二 安立需要之法相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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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量理宝藏论释第八品 观法相辨析

整理法相的法相:破两家,立遣直违成立义反体

所破有些论师、另有个别论师

因是能知则知所作即知无常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如果因是所立的能知

应成:那么单单以所作就应该了知声音为无常了

待名相故非理 · 本方 · 破

所立
因而这种观点也不合理
因
由于具有了知法相需要观待名相的过失

义反体遮名相事相 · 本方 · 立

有法
所谓的义反体
所立
要否定名相与事相的两种反体
因
名相不是外境(自相),事相虽然是外境(自相),但它不是指排除他法的部分
原段(7 段)

对方有谓安立名相因,因相何故不同此? 原段 ›

转述有许三法皆齐全。待名相故此非理。 原段 ›

本方乃遣直违义反体。 原段 ›

对方有些论师提出质问:法相的法相如果说成是能安立名相的理由,那么因的法相为什么不同样说成是所立的能知?这样承认绝不合理,如果因是所立的能知,应成那么单单以所作就应该了知声音为无常了,如果说要了知所立需要三相的话,那安立名相也需要三相。 原段 ›

对方另有个别论师认为:是总法相、不是自身名相以外的法相、在事相上成立,完整无缺具足实有法三者就是法相的法相。 原段 ›

本方因由于具有了知法相需要观待名相的过失,所立因而这种观点也不合理。 原段 ›

本方我们自宗的观点,法相就是指遣除直接相违而成立义反体的法。所谓的遣除直接相违就是否定不同类,所谓的义反体所立要否定名相与事相的两种反体,原因是:因名相不是外境(自相),事相虽然是外境(自相),但它不是指排除他法的部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