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释第八品 观法相辨析
整理法相的法相:破两家,立遣直违成立义反体
所破有些论师、另有个别论师
因是能知则知所作即知无常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如果因是所立的能知
那么单单以所作就应该了知声音为无常了
待名相故非理 · 本方 · 破
- 所立
- 因而这种观点也不合理
- 因
- 由于具有了知法相需要观待名相的过失
义反体遮名相事相 · 本方 · 立
- 有法
- 所谓的义反体
- 所立
- 要否定名相与事相的两种反体
- 因
- 名相不是外境(自相),事相虽然是外境(自相),但它不是指排除他法的部分
原段(7 段)
对方有谓安立名相因,因相何故不同此? 原段 ›
转述有许三法皆齐全。待名相故此非理。 原段 ›
本方乃遣直违义反体。 原段 ›
对方有些论师提出质问:法相的法相如果说成是能安立名相的理由,那么因的法相为什么不同样说成是所立的能知?这样承认绝不合理,如果因是所立的能知,应成那么单单以所作就应该了知声音为无常了,如果说要了知所立需要三相的话,那安立名相也需要三相。 原段 ›
对方另有个别论师认为:是总法相、不是自身名相以外的法相、在事相上成立,完整无缺具足实有法三者就是法相的法相。 原段 ›
本方因由于具有了知法相需要观待名相的过失,所立因而这种观点也不合理。 原段 ›
本方我们自宗的观点,法相就是指遣除直接相违而成立义反体的法。所谓的遣除直接相违就是否定不同类,所谓的义反体所立要否定名相与事相的两种反体,原因是:因名相不是外境(自相),事相虽然是外境(自相),但它不是指排除他法的部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