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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蓝色非异体,遣余分之又摄集

量理宝藏论释 · 第四品 观建立遣余。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戊二 决定各自之自性 › 己二 遣余 › 庚三 遣除诤论 › 辛五 遣除若遣余无共相则不可能同体之诤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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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量理宝藏论释第四品 观建立遣余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遣无共相则无同体之诤:同体只在分别识前

所破胜论外道等

无总则无同体 · 对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一切异体的“别”上并不存在合而为一、紧密相联的一个共同“总”

应成:那么青莲花与蓝色等一切异体法就不会汇集成一个事物

根识前非同体 · 本方 · 破

所立
而在根识前并非如此
因
因为在外境上面根本不存在互为他体的两者

同体非外境另成 · 本方 · 破

有法
同体
所立
由此可证明同体在外境上并非另行成立
因
因为它不是领受自相之根的行境

例青莲花与蓝色(举例)

原段(6 段)

对方谓诸异体若无总,莲花以及蓝色等, 原段 ›

对方诸法不汇一体中,由此应成同体无。 原段 ›

对方胜论外道等发表看法说:如果一切异体的“别”上并不存在合而为一、紧密相联的一个共同“总”,应成那么青莲花与蓝色等一切异体法就不会汇集成一个事物,如此一来,既是青莲花又是蓝色的同体就成了子虚乌有。 原段 ›

本方青莲蓝色非异体,遣余分之又摄集, 原段 ›

本方分别识前乃同体,非取自相根行境。 原段 ›

本方驳:青莲花与其颜色二者在外境上并不是异体,但依靠分开辨别的遣余将它们分成非蓝色与非青莲花两种不同的反体,随后,依靠汇集成一的遣余再将它们合为既是莲花又是蓝色的一体,在分别识前现似同体,所立而在根识前并非如此,因因为在外境上面根本不存在互为他体的两者。由于对既是青莲花又是蓝色的事物,直接或现量缘取的对境唯独是自相。为此,如果存在除此二者以外的一个同体,那必须在自相上存在。然而,因因为它不是领受自相之根的行境,所立由此可证明同体在外境上并非另行成立。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