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释第三品 观总别破斥应成式
整理破藏地因明前派实体反体之说:比量之境不是实体
所破藏地因明前派有些论师对比外道
比量之境应成实体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按照你们所说,无常是实体法
能衡量无常之比量的对境也应成了实体
比量之境非实体法 · 本方 · 破
- 有法
- 比量的对境
- 所立
- 绝不该是实体法
- 因
- 由于比量不可能执著有实法实体的所取境
知所作应成通达无常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假设这种情况合理
- 因
- 所作、无常在瓶子上不存在分开的实体
就会有“若了知所作也已通达无常”的过失
例有支实体、瓶子、树
原段(5 段)
本方比量不取有实法,故彼实法非应理, 原段 ›
本方乃遣余故智者许,比量即以反体立。 原段 ›
对方藏地因明前派有些论师声称:众多反体不可分割,即是实体;零零散散聚合性的法是反体。并且进一步说:实体法的法相是直接相违的法在一个实体上不集聚;反体法的法相则是直接相违的法在一个反体上不集聚。 原段 ›
本方驳:(你们所说)这样的实体、反体就像外道所承认的有支实体一样。实际上,反体只是一种增益假立,并不存在不可分割而聚集的情况,而且,你们这样承认会招致实体反体相互之间了解一者要依赖另一者等等许多过失,因此不合理。实体法与反体法也离不开实体反体本身,而不应该另立名目。如果按照你们所说,无常是实体法,如此一来,应成能衡量无常之比量的对境也应成了实体,这显然不符合事实。因由于比量不可能执著有实法实体的所取境,因而,比量的对境所立绝不该是实体法。假设这种情况合理,那么因所作、无常在瓶子上不存在分开的实体,应成就会有“若了知所作也已通达无常”的过失。依靠因而衡量自己所量的方式,是通过遣余而进行的。所以,比量是通过反体也就是否定他法的途径来建立自己的所量,这是智者们一致认可的。 原段 ›
本方综上所述,实体实际成立,而反体则是以心假立的,但对方对此差别不加分辨而断然承认反体原本存在的观点实不应理。比量并不是执著有实法的有境,因此它的对境不可能有实体成立的法。诸如,遣除了非树的那一分,即命名为树,能取的有境——比量是通过遣除其他不同种类的途径来缘取它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