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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因和果因还是有一定的差别

量理宝藏论 · 第69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癸三 名相之分类 › 子二 决定分类之自性 › 丑三 果因 › 寅一 真实宣说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量理宝藏论第69课辨析节选

整理辨自性因与果因:果因证「有」、须彼生相属与他体;柱子与无常一体,不能用果因

山火例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山上
所立
有火
因
有烟之故

一体不能用果因 · 本方 · 立

所立
所以不能用果因
因
这是以一体的方式来存在的

果因须他体 · 本方 · 立

所立
果因应该用他体的方式存在
原段(4 段,节选)

证成其有具三相,彼生相属即果因。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果因的定义是什么呢?就是“证成其有具三相”。刚才讲自性因是“其是具三相”,这两个是有差别的。比如说“山上所立有火,因有烟之故”,山上有烟的存在,而且烟的存在方面具足三相,这就是果因。果因的条件是彼生相属,不能是同体相属,而前面的自性因完全是同体相属。并且“山上有火,有烟之故”,这种果因的推理并不只是口头上说的,实际上烟是单独存在的;而如果说“柱子有无常,所作之故”,那这仅仅是在口头上说。“山上有火,有烟之故”火具有烟,它们以彼生相属的方式存在,是这样一种论式。但如果你以这种方式说:“柱子有无常,所作之故”,那就不太合理。其实,与柱子同体的无常以无二无别的方式也是存在的。柱子存不存在无常呢?存在。但是,因这是以一体的方式来存在的,所立所以不能用果因。所立果因应该用他体的方式存在,如“山上存在火,因为有烟的缘故”,山是一个,火是一个,山和火是他体。而柱子和无常不是他体。所以自性因和果因还是有一定的差别。 原段 ›

“证成其有具三相”,意思就是说,能证成其“有”的三相齐全的因就是果因的法相。凡是一法具有另一法,也就是说在所诤事上具有立宗,这都必须通过因来建立,而且具足三相,这就是果因。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