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第68课破斥自续式节选
整理破章那巴论师十六种相违可得:前十二种可许,以火的功能无阻为能灭的四种不成
所破因明前派章那巴论师
对方:功能无阻灭冷触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有法
- 前面
- 所立
- 不可能有冷触以及冷触的因、冷触的果、冷触的所遍
- 因
- 因为火的功能无阻存在之故
功能无阻非真火 · 本方 · 破
- 有法
- 功能无阻
- 所立
- 并不是真正的火
- 因
- 它只是木柴的最后一个刹那
无相续故非能灭 · 本方 · 破
- 有法
- 功能无阻
- 所立
- 它不能作为能灭
- 因
- 因为没有相续的缘故
例木柴
原段(10 段,节选)
对方四类热触灭冷触,故说论式十六种。 原段 ›
本方功能无阻非为火,无相续故非能灭。 原段 ›
对方按照因明前派章那巴论师的观点,相违可得因分为十六种。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那么对方到底是怎么分的呢?所灭方面分四种,一个是冷触——就是真实的寒冷,大家都知道冬天的时候那种非常寒冷的气候就叫做冷触;冷触的因就是功能无阻,也就是真正的寒冷还没有生起来,但是一刹那中马上就能生起寒冷的因,这是第二个;第三个是冷触的果,也就是汗毛直竖,有些人因为寒冷而汗毛竖立、打哆嗦的现象就叫做冷触之果。还有冷触的能遍,有些论典里面讲所遍,但能遍和所遍可能都有不同的解释方法,以前我们刚开始学的时候这个文字改了很多次,但好像也有不同的理解方式。意思就是说冷触中的所遍就是冷触中的一部分,比如说霜,或者像这几天下的大雪一样。昨天的雪还是比较大的,听说有些地方可能有一尺厚,这也是冷触的一种所遍。总的冷触是能遍,其中包含的一部分,如霜、水或者冬天的寒冷等叫做所遍。总之,冷触的本体、冷触的因、冷触的果、冷触的所遍,这四种就是所灭——所要灭除的相违之法。那我们用什么把这四种法灭除呢?通过这四者的不同违品来灭除。 原段 ›
对方如果我们用燃烧的火来灭,那么就有四种相违自性可得因。什么意思呢?我们用论式来说明:“前面不可能有冷触,因为具有火的缘故。”具有燃烧的火则不可能有冷触,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前面不可能存在寒冷的因——功能无阻,因为有火的缘故。”第三个“前面不可能有冷触的果——汗毛直立,因为有火的缘故。”第四个“前面不可能有霜,因为有火的缘故。”这四种推理就叫做相违自性可得因,也就是运用能灭的火的自性来灭除四种冷触法。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第四种用火因,比如说“前面所立不可能有冷触以及冷触的因、冷触的果、冷触的所遍,因因为火的功能无阻存在之故”,对方认为这叫做相违因可得因。 原段 ›
对方因明前派认为,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推理,能灭的法有四种:自性、因、果和所遍。而这四种能灭在分别运用的时候,其四种违品会分别灭掉。这样四四一十六,总共有十六种相违可得因。 原段 ›
本方但萨迦班智达说,这种说法不合理。当然前面的十二种说法是合理的,这与自宗相同,所以没有遮破。但功能无阻的四种说法不太合理,为什么呢?因为功能无阻是火还没有生起时的木柴的刹那,有了木柴的因缘,之后火一刹那间就生起来了。所以功能无阻并没有一个相续,它也不是火的本性,所以说你用它来证成对方冷触的四种法不存在,理由不充分。为什么呢?因为功能无阻所立并不是真正的火,因它只是木柴的最后一个刹那,它并没有能力灭除冷触、冷触的因、冷触的果和冷触的所遍。所以萨迦班智达认为,相违可得因中的这四种可得因不能成为真正的推理,其他十二种推理才是合理的。颂词也讲了,功能无阻不是火,因因为没有相续的缘故所立它不能作为能灭。因为真正的推理(因)必须成为能灭,所以说这种推理不合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