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第65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答「所诤事不与自己相同应成违品」之难:所诤事与比喻以所立相同
引证陈那和法称两位论师
所诤事应成违品 · 对方 · 反诘
- 因
- 因为所诤事并不是与自己相同
那么你们真实推理的所诤事应该变成违品
与喻相同 · 本方 · 破
- 所立
- 所诤事变成违品的过失绝对没有
- 因
- 柱子与瓶子是以无常而相同的
例瓶子
原段(3 段)
本方于此无有他说过,论典意趣亦仅此。 原段 ›
对方对方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按照你们因明后派的观点,从立宗而言,与所诤事相同是同品,与所诤事不同的是异品。如果按照这样讲,应成那么你们真实推理的所诤事应该变成违品。为什么呢?因因为所诤事并不是与自己相同,所诤事自己对自己相同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如果自己对自己没有相同,你们因明后派的所诤事应该都变成异品了。对方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原段 ›
本方我们驳斥他的观点,自宗根本没有你们所说的过失。为什么呢?因为所诤事虽然自己对自己无法相同,这一点你说的是对的,但是所诤事可以与比喻相同。比如说“柱子无常,所作之故”,柱子自己对自己相同是不可能的,但是因柱子与瓶子是以无常而相同的,因此所立所诤事变成违品的过失绝对没有。这一点,应该是陈那和法称两位论师的究竟观点。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