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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诤事虽然自己对自己无法相同,这一点你说的是对的,但是所诤事可以与比喻相同

量理宝藏论 · 第65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壬二 同品遍异品遍之观待事同品与违品 › 癸二 立自宗 › 子一 分析同品异品 › 丑三 遣除诤论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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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量理宝藏论第65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答「所诤事不与自己相同应成违品」之难:所诤事与比喻以所立相同

引证陈那和法称两位论师

所诤事应成违品 · 对方 · 反诘

因
因为所诤事并不是与自己相同

应成:那么你们真实推理的所诤事应该变成违品

与喻相同 · 本方 · 破

所立
所诤事变成违品的过失绝对没有
因
柱子与瓶子是以无常而相同的

例瓶子(主论证喻)

原段(3 段)

本方于此无有他说过,论典意趣亦仅此。 原段 ›

对方对方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按照你们因明后派的观点,从立宗而言,与所诤事相同是同品,与所诤事不同的是异品。如果按照这样讲,应成那么你们真实推理的所诤事应该变成违品。为什么呢?因因为所诤事并不是与自己相同,所诤事自己对自己相同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如果自己对自己没有相同,你们因明后派的所诤事应该都变成异品了。对方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原段 ›

本方我们驳斥他的观点,自宗根本没有你们所说的过失。为什么呢?因为所诤事虽然自己对自己无法相同,这一点你说的是对的,但是所诤事可以与比喻相同。比如说“柱子无常,所作之故”,柱子自己对自己相同是不可能的,但是因柱子与瓶子是以无常而相同的,因此所立所诤事变成违品的过失绝对没有。这一点,应该是陈那和法称两位论师的究竟观点。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