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第42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答「蓝等非违则不能互破」:蓝黄互绝而非相违,无能害所害,也不因此混为一体
对方:蓝黄非违则混为一体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如果蓝色与黄色既不是不并存相违,也不是互绝相违
白色和蓝色就应该混为一体了
蓝黄互绝而非相违 · 本方 · 立
- 所立
- 蓝色和黄色之间,应该说是互绝,但并不是相违
- 因
- 要成立相违,它们之间一定要有一种能害所害的关系
例南方人和东方人
原段(6 段)
对方谓蓝等非违不破。 原段 ›
对方这是对方的观点。对方是这样说的,如果蓝色与黄色既不是不并存相违,也不是互绝相违,那这样,就不能以一者否定另一者了。蓝色和黄色之间,对方认为应该是相违的,如果不相违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对方认为,因为它们之间的关系,如果既不是不并存相违,也不是互绝相违,那么蓝色的本体并没有遮破白色的本体,这样一来,应成白色和蓝色就应该混为一体了,因为它的本体并没有互绝另一个法。 原段 ›
对方对方是说,如果蓝色和黄色,既不是不并存相违,也不是互绝相违,那这样,它们之间两个相违都没有;如果两个相违都没有,那就等于说黄色的本体没有排除蓝色,蓝色的本体没有排除黄色;这样以后,一说蓝色的时候,就不一定能了知蓝色,因为上面还有黄色等其他的东西,并没有排除他体的法。对方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原段 ›
本方下面我们回答: 原段 ›
本方是互绝而非相违。 原段 ›
本方所立蓝色和黄色之间,应该说是互绝,但并不是相违。也就是说,蓝色绝对不是黄色,黄色绝对不是蓝色,它们之间是互相绝开的,就像南方人和东方人一样,一个法并不是另一个法的本体,但是它们之间没有什么相违。因要成立相违,它们之间一定要有一种能害所害的关系,可是蓝色和黄色,它们同一个时间也可以存在,同一个地方也可以存在。这样,不并存相违和互绝相违都不是,不是相违的东西,也没有必要就把它们混为一体,上面讲没有遣除,其实这些过失都是没有的。应该说,在事物中有些只是互绝而并不相违。萨迦班智达的自宗应该可以这样来理解。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