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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宗观点,虽然颠倒识和犹豫识最后必须要包括在不悟识当中,但暂时有必要这样分

量理宝藏论 · 第14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丁二 抉择此等之义 › 戊二 非量之识 › 己二 立自宗 › 庚三 各自安立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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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量理宝藏论第14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答难:自宗分三有必要——不分则对似因只能答「不成」,不能答「相违」「不定」

所破有些人引证上师如意宝

不分则只能答不成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有人使用了三种相似因(相违、不成和不定),而所有的非量识又包括在一个不悟识当中

应成:那么我们对他进行回答的时候只能说“不成”,除此之外“不定”和“相违”就不能说了

相违因例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声音
所立
是常有
因
所作之故

不定因例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声音
所立
是无常
因
所量之故
原段(1 段)

转述有些人可能会生起这样的怀疑:“前面萨迦班智达说,应以种类来划分,不悟识的种类当中又分出犹豫识和颠倒识。如果说因明前派分五种不合理,那这里分为三种是否同样不合理呢?”关于这个问题,在最后的十一品当中会有专门的阐述,而以前上师如意宝讲《量理宝藏论》的时候,也这样解释过:之所以不悟识当中又分出犹豫识和颠倒识,是因为有特殊的必要。如果有了特殊的必要而分,则不会有任何过失。那到底有什么必要呢?在进行三相推理的时候,如果有人使用了三种相似因(相违、不成和不定),而所有的非量识又包括在一个不悟识当中,其他的颠倒识和犹豫识不存在,应成那么我们对他进行回答的时候只能说“不成”,除此之外“不定”和“相违”就不能说了,会有这种过失存在。比如有人说:“声音所立是常有,因所作之故。”我们不能说不成,也不能说不定,应该说它是相违,但是根本没有相违的颠倒识,它已经全部包括在不悟识当中了;如果我们说不成,则不合理,因为所作在声音上是成立的,应该说相违,因为所立常有与能立所作二者完全相违之故。同样的道理,“声音所立是无常,因所量之故。”本来应该回答不定,但如果犹豫识全部包括在不悟识当中,那我们无法回答不定;如果对它说不成也不合理,因为声音应该是所量,这一点是成立的。因此,按照自宗观点,虽然颠倒识和犹豫识最后必须要包括在不悟识当中,但暂时有必要这样分,这是当时上师如意宝讲得非常深的一种窍诀。由于上师具足圆满的智慧,所以对各个方面的学问悉皆通达;尤其在因明方面,上师具有很多不共的窍诀。上师当时还说,非量识全部包括在一个不悟识当中,并非是不合理的;如果最终全部包括在不悟识中,那是否不悟识已经具足了,上面所讲的犹豫识和颠倒识的法相呢?并不需要具足,因为这里的不悟识,是从不能如实了知对境真相的角度来安立的。 原段 ›

另见「因明前派把所有非量识归属在五种非量识当中的方法不太合理」(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