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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

《楞严经》讲解 第111课。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楞严经卷十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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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楞严经》讲解 第111课破斥辨析节选

整理识阴第三常非常执:计识阴为真常身、身心虚空从彼流出;经文判其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堪布释其与万法唯心之别在执有恒常实有的本源,病在不分二谛(经文+堪布释)

所破此人

识阴真常无生灭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认为识蕴是不生不灭的本体

于生灭计常两迷 · 本方 · 破

所立
既惑不生,亦迷生灭
因
在生灭中,早计常住

不分二谛则真俗俱迷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不能区分二谛

所立
既未通达“不生不灭”的真谛,也未认清“生灭”的俗谛
原段(10 段,节选)

对方| 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 原段 ›

对方“如果此人将识阴执著为最究竟的皈依处,怀疑自己的身心是从识阴流出,甚至十方虚空都是从识阴中出生。” 原段 ›

转述此人将识蕴执为究竟归依处,认为识蕴是一切的依靠处,自己的身心世界都从识蕴流出。这种观点看似与“万法唯心”相近,但主要的区别在于:他们执著有一个恒常实有的本源,还认为十方虚空乃至世间万物都是由识蕴所生。 原段 ›

对方| 即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 原段 ›

对方“就将此万物生起、宣流之处,误以为是真实恒常的,无生无灭之法。” 原段 ›

对方他认为,包括自己的身心以及十方虚空在内的一切显现,其根源就是识蕴。“作真常身”,执著识蕴是真实恒常的本体。“无生灭解”,持这样的见解,所立认为识蕴是不生不灭的本体。这样的修行者认为,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世界以及我们的身心,都从这个恒常、无生无灭的识蕴中产生。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因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所立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 原段 ›

本方“将本是生灭法的识阴,匆忙地判定为常住之法。既不了知‘不生不灭’的真义,对于识阴尚有极微细生灭现象也产生误解,一直沉溺于这种状态当中。” 原段 ›

本方如果不能区分二谛,就会像这个修行人那样,所立既未通达“不生不灭”的真谛,也未认清“生灭”的俗谛,不分现相和实相,始终处在迷惑之中。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