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释第六品 分别圣道辨析
整理先以世间离贪何以仍名沙门果
此二果 · 本方 · 立
- 所立
- 并不是仅仅以世间道获得的,也需要依赖出世间道才能获得
- 因
- 因为未得见道就不会有得果的名称,并由于受持中间二果所摄的一个无漏得绳
原段(5 段)
本方有五因故立四果,果前舍道得胜果。 原段 ›
本方总集灭法得八智,以及获得十六相。 原段 ›
本方既然有这么多的果,那为何只安立四果呢?如此安立并无过失,安立四果是因为只有在完整具足五因的任一阶段才能安立为果。何为五因呢?一、在果之前先舍向道;二、证得胜果;三、得到总集灭尽所断的一个得绳;四、同时获得苦谛等四法智与四类智此八智;五、完整获得无常等智慧之十六相。由此可知,见道十五刹那以前的预流向显然不具备这五因,后三向虽然具有后二因,但无有前三因,所以未称作果。 原段 ›
本方以世间道得果者,混杂持无漏得故。 原段 ›
转述若问:假设唯有无漏无间道才能称得上是沙门果,那么离贪者以世间道获得一来果、不来果怎么能算是沙门果呢?无有过失,实际上此二果所立并不是仅仅以世间道获得的,也需要依赖出世间道才能获得。那是怎样的呢?也就是通过有漏离系果与后来无漏见道的离得融为一体而获得的,因因为未得见道就不会有得果的名称,并由于受持中间二果所摄的一个无漏得绳。意思就是说,有漏的离得在果位时总集起来而持受无漏之本体。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