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释第四品 分别业辨析
整理当依有为善与涅槃最上之逐层理由
量界、限定从相续中生起的角度来说
无为法 · 本方 · 立 · 限定:从相续中生起的角度来说
- 有法
- 无为法
- 所立
- 并不是该依止的
- 因
- 原因是无为法不可能有在相续中生起以及反复串习的概念,并且是就为了得果而宣说的,无为法也不具有果
不善业与有覆无记法 · 本方 · 立
- 所立
- 无有悦意的果报
- 因
- 是染污性的
原段(6 段)
如理三业具等起,次第乃为书字印, 原段 ›
计算诗歌与数目。有覆下劣与具罪, 原段 ›
此等染污法异名,无漏善业为善妙, 原段 ›
有为善法当敬依,解脱乃为最无上。 原段 ›
世间中所谓的书写文字,刻印、计算、诗歌、数量,它们的自性是什么呢?以方便的差别如理而入的身语意三业及其引发相应者即是五蕴之自性。它到底是怎样的呢?书写“嘎”等文字、进行刻印即身业,计算一个物体等以及诗歌是语业。身语两部分及其等起而以五蕴为体。十乘十等于一百等的数量合计这是意业,属于四蕴性。如是依次而了知。 原段 ›
另外,此对法比较简略,因此对《法蕴论》当中出现的名词进行宣说。由于烦恼具有遮障的作用,因此叫有覆,因为具染污而呈现黑色并遭受圣者呵责,所以也称下劣,与烦恼同住,故又称具罪。这些均是具染污性法的异名。无垢的善法最为清净,故称善妙,所谓的善妙实际上是无漏善法的异名。烦恼绝对下劣,无漏善法绝对善妙,因此除了这两者以外的他法称为中等。从相续中生起的角度来说,应当恭敬依止有为法中一切有漏无漏善法。除此之外的无为法、不善法、有覆无记法所立并不是该依止的,因原因是无为法不可能有在相续中生起以及反复串习的概念,并且是就为了得果而宣说的,无为法也不具有果。不善业与有覆无记法因是染污性的,所立无有悦意的果报。不善业与有覆无记法、有为无覆无记法、有漏善法、有为无漏法、无为无覆无记法的虚空、非抉择灭以及解脱的抉择灭,前前还有后后居上,因为这些法按次第而言,无有悦意的异熟果报、非为染污性、具有悦意的异熟果、不是有漏法、常有、既常有又是善业。其他所有的法还有居其上者,而解脱涅槃的抉择灭已达顶峰,再没有其他更殊胜的,因此至高无上。 原段 ›